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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平)昨日,记者从广西梧州金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出事大巴所属公司)获悉,车上乘客均由车主购买了意外险,“2・11”事故中死亡的乘客或可获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偿。
2月11日凌晨,一辆由广西梧州开往深圳载有42名乘客的大巴车行经广深高速东莞长安出口处时,撞上路边护栏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20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协调会于前日在高速交警部门召开,广西梧州市和东莞市相关单位参加了协调会。同时,东莞警方也公布了遇难者名单,死者包括5名乘客及1名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