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小兵)贵阳六中高三年级女教师王永丽(本报2月27日报道《教室别恋引发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中为化名“张丽”)近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月4日,新华网贵州频道刊发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
王永丽今年45岁,从2006年起与班上男生何小历(化名)相恋,2007年又同时与同班男生孟超保持恋情。2007年9月27日,刚满18岁的孟超携刀来到何家,与何小历发生争吵,最后将其捅死,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指控,何小历阻挠孟超与王永丽的恋情,造成孟超故意杀人。今年2月22日,贵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案发后,王永丽尚担任一段时间的班主任,直到检察院介入后停职。其后,贵阳六中党委向上级请示给予王永丽开除党籍,2月26日,中共贵阳市教育局委员会研究决定,王永丽违纪事实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章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同意贵阳六中党委给予王永丽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根据党纪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同一天,贵阳市教育局同意贵阳六中的请示,决定撤销王永丽教师资格,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