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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许霆案应尊重法院的判决
日期:[ 2008年3月8日 ] 版次:[ AA14 ] 版名:[ 重点 ]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刑一庭庭长黄尔梅昨日做客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人民网、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网等新闻网站联合举办的“两会”系列访谈时表示,媒体对“许霆案”争论得非常激烈,一百个人有50个观点,希望公众耐心等待,尊重法院的判决。

  黄尔梅说,关于许霆案件,媒体上争论得非常激烈。大家都根据各自的生活阅历、经验以及专业知识提出了许多观点,其中不乏很有见地的观点。黄表示表示,从个案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在提高,对法院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家的讨论也引起了他的极大兴趣。我也经常在网上看一看大家的争论。

  黄尔梅指出,作为一个法官,对任何一个案子发表意见都是非常慎重的。而且,对一个案子提出判断意见是要有程序的。首先要阅卷,通过开庭听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她表示,对于许霆案,一百个人可能有50个观点。50个观点说明大家看法非常不一致,这个案子最后总要有一个最终的意见,最终的意见还得由法院的判决来决定。现在正在广州中级法院进行一审,还没有宣判,希望大家给广州市中级法院一些时间,让他们去研究,也希望大家能耐心等待,相信法院能够公正审理这个案子。最终都是由法院来决定这个案子,大家还是应该尊重法院的判决。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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