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前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个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向两任院长送钱得以升官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对刘家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在判决书中,何涛行贿的事实赫然在目。
判决书称:时任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何涛,为其职务晋升一事,先后14次送给刘家义共计人民币3.2万元。在刘家义的帮助下,1999年8月,何涛被任命为阜阳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2003年3月,何涛被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月底,安徽省六安市中级法院对刘家义的继任者张自民的审理判决中,何涛行贿的事实再一次出现。法院查明:2002年年底,时任阜阳中院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的何涛送给张自民2000元,后经张自民推荐,何涛被选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行贿事实上了反面教材书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作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据了解,该书在安徽省范围内内部发行,作为腐败重灾区,阜阳各级干部均认真学习了这本书。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再次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2月14日,在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何涛代表法院向大会作报告。次日,该报告被界首市人大审议通过。2007年2月17日,界首市人代会进入换届选举议程,何涛得以连任。
同样行贿事实同样继续当官
记者了解到,在刘家义、张自民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并不止何涛一人。在刘家义判决书中,李松涛为职务晋升一事,先后15次送给刘家义人民币2.3万元。
同样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张自民案件中李松涛又一次紧随何涛之后,张自民收受李松涛贿赂3万元。2005年2月25日,张自民主持阜阳中院党组会议,研究提名李松涛任副县级职务并上报,3月5日,李松涛被提名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同样,在腐败窝案判决后的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