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航云南分公司一飞行员辞职遭遇天价索赔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院终审宣判。法院认定飞行员的辞职行为不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133万元。
2007年5月,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提出辞职,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提出高达1257万元的天价赔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130万元违约金并退还7万多元工资。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上诉。昆明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中要求飞行员支付违约金的决定,认定飞行员劳动合同已解除,不属于违约。法院据此作出判决:由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培训费133万元,并退还工资7万元。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