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1日《生活新报》消息:云南日前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办法》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其中,为防止底层包工头逃付工资的现象,工程总承包企业需在项目开工前在当地银行预存工程预算的3%作为工资保证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来不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之所以屡屡出现拖欠农民工资的事件,问题并不在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而是在于相关法规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一是对于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没有严格的法律惩处措施。二是即使简单的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也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三是工会组织不健全,农民工孤军作战、孤立无援。
破解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迫在眉睫的不是立法问题,而必须要在严肃法制上做文章。必须要有监督执行法律的强力部门,同时,也要大力健全各级、各类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组织的集体维权作用,使之成为农民工坚实的靠山。□刘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