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读报 - 视频 - 图库 - 专题 - RSS - 招聘 - 收藏 
社论 个论 重点 深度 城事 广州 深圳 国内 国际 财经 奥运 体育 娱乐 专栏 漫画 地球
  搜索:
南都报料热线 全国:4008866166 广州:020-87388888 深圳:0755-83325000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改革不能例行公事
日期:[ 2008年5月7日 ] 版次:[ AA31 ] 版名:[ 个论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相关专题: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

  ■中国观察之 秋风专栏

  今年是改革三十周年,各界都有一些纪念活动。那么,政府又将会安排哪些改革项目呢?2008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正在武汉举行,会上提出一份《关于深化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稿》,提出了今年改革的六个重点。但其中所提出的改革设想,让人有一种老生常谈的感觉。

  最有意思的是,有关官员提出,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从制度上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发展方式的尽快转变。但相关官员又立刻表示,这一领域的所有改革项目,目前均面临一些现实难题。比如,土地是最重要的要素,那就该确认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并使之可以自由流转。经济、社会演进的现实也已经显示了这一改革的紧迫性,但相关官员说现在不宜进行这一改革。

  劳动力是另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要素市场化改革必然包括这方面的改革,即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更不要说,迁徙自由乃是法治、宪政的一个基本原则。但相关官员又为户籍制度改革设置了一个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农民和城里的居民所享受的福利一样时,才可以拆除户口藩篱。而按照目前的福利制度及这方面的改革安排,乡村人口的福利水平永远不可能赶上城市人口,于是乎,户籍制度恐怕真要万寿无疆了。

  相关政府部门如此温吞的态度,倒是印证了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政治判断。面对这样的判断,可以有两种心态:一种心态是,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那就要更为勇敢地触及一些根本性问题,使体制改革实现突破。另一种心态是,既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触及一些根本性症结,那就慢慢来吧,或者干脆绕着走,让时间去改变现实。于是,政府每年都在改革,起码文件都在宣告要深化改革,但这些改革始终不能解决根本性的体制症结,改革变成了例行公事。

  这也许是改革疲劳症的症状之一。现在人们纪念改革三十周年,但改革其实经历了相当明显的转折,而整个社会,从执政党、政府,到普通民众、知识分子,对于改革的态度,其实也发生过相当剧烈的起伏变化。大体说来,上世纪80年代,改革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心声,民众通过自发的制度创新突破旧体制,政府则通过自我突破认可民众的创新,推动体制转轨。

  90年代之后,市场化方向被官方意识形态确认,改革更多地由政府来主导。这一改革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这种经济高速增长是在一个仍然扭曲的制度框架中展开的,因而同时造成了很多经济与社会问题,最明显的是部分群体的福利在改革中相对降低,社会新增财富在不同群体间的分布严重不均。这种局面导致部分民众对改革本身产生怀疑,这种怀疑在2004-2005年的改革反思大讨论中有很多表现。

  面对这种情形,政府投入主要精力用于增加福利供应,以解决日益严峻的财富分配不均问题。正是在此前后,高层也宣告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但对于政府来说,增加福利供应显然比进行改革似乎更紧迫。当然,换一个角度看,增加福利供应也比改革更容易操作。毕竟,改革涉及制度性问题,涉及利益的巨大调整,而那些利益,比如国有企业的利益,户籍制度的利益,都是难以触及的,主持改革的部门也不愿去触及这些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些曾经参与过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德高望重的人士不断呼吁改革,但改革还是变成了例行公事。于垄断部门,人们已经议论再三,但迄今仍然看不到任何比较有效地约束这些部门的改革方案。政府对改革的这种心态,自然也会传导到社会上。既然政府不愿或无力出台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案,大多数民众乃至舆论,也就对于解决这些问题不再抱多大希望。对那些无关痛痒的改革措施,人们也就不会有多大兴趣了。

  中国的改革尽管进行了三十年,一代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在改革触及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时候,各个方面对改革的热情、推进改革的政治意愿却似乎减弱了。那么,改革还有可能进一步推进吗?推进改革的动力究竟何在?这是一个关系改革前景的重大问题,人们在等待有人给出确定的回答。

  不过,既然改革所设定的基本目标依然没有完成,而民众始终具有变革诸如户籍制度、垄断制度、土地制度等不合理制度的意愿,则人们对于改革的热情其实很容易再度燃烧。问题仅仅在于政府各个部门是否有解决那些问题的决心。而政府是否有这种决心,又取决于民众突破这些旧制度的意愿有多强烈。这又是一个互为因果的循环,谁会率先打破僵局?

  (作者系知名学者)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查阅更多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发表评论
  本文章最新评  查阅更多评论
  版面图 
日期:[ 2008年5月7日 ] 版次:[AA31 ]
  本版面文章 
三亚圣火传递模式无须复制
改革不能例行公事
国家不幸个人幸
灾情大不过政治
  热评新闻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都周刊 | 风尚周报 | 南方周末 | 21世纪经济报道 | 南方农村报 | 城市画报 | 名牌 | 南方人物周刊 | 天涯社区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合作
Copyright 2007 oeeee.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 ICP证010136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