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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涨房租”尚在征求意见
有关部门称该提法并非定论,有房东称房租不可能再涨了
日期:[ 2008年5月31日 ] 版次:[ AA23 ] 版名:[ 城事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李颖 薛冰妮 韩成良 田玲玲 王有毅 许愿坚)东莞拟改革出租屋征收税费的相关政策,以提高出租屋租住和经营成本的经济手段推动新莞人回乡创业,转移低素质劳动力。在日前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公布的《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中,此说法提出后引起不少争议。有关部门称该报告还正处于广泛征集意见阶段,并非定论。

  房东:出租屋供大于求

  “现在的出租屋已经是供大于求,不可能再提高房租。”记者昨天走访了虎门金洲一带的出租屋主,获知政府将调整出租屋税费,房东们大都表示担忧。据介绍,从2004年至今,虎门镇出租屋税费按每月3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租出价格标准计算,最高税费为单位(栋)出租屋租金的10%.“如果税费提高,房租肯定也会水涨船高。”

  房东卢先生介绍,他的一栋出租楼有20多间房,现在每月都有几间的空置房,与去年相比生意差很多。另一房东邓先生称,今年就有很多人离开东莞,出租房子的生意已经开始不好做了。如果税费再增加的话,对他们的经营将会“雪上加霜”。

  一些新莞人也表示这样的政策让人不理解。住在南城出租屋的新莞人张先生每月房租300元,他认为房租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强制提高房租,是否与市场经济相悖?“难道钱少就等于低素质?交不起房租就要走人?”新莞人何先生认为,外来工为东莞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理应得到回报。

  部门:想听建设性意见

  昨日,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综合二科副科长王培琦表示,东莞的出租屋市场很大,2007年,全市的出租屋税就达到近5000万元,“这个分析报告本来就是让大家来讨论的,我们接下来要去听取基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对于改革出租屋征收税费,市税务部门人士表示,出租屋居住人员不断变化,数据统计存在很大难度。“肯定要经过研究讨论,才能决定如何改革。”有关部门告知公众,该报告目前还正处于广泛征集意见阶段,并非定论,希望社会各界多提建设性意见。

  ■专家观点

  提高房租与推廉租房矛盾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本地学者表示,目前东莞正在修建或推出廉租房,市场已经是供大于求。一边增加出租屋的数量,但是又想转移人口,存在一定矛盾。

  “据我了解,某个镇的廉租房就没有什么人去住。”他表示,即使依靠征收税费来迫使房租租金上扬,但是仍然存在问题。“一是他不申报税费,二来他不申报,若处罚的措施不到位,也会有更多的人钻这个空子,三则是政府的监管不一定就得力。”

  谁是低素质怎么来界定?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表示:“理念很好,但是实施起来不容易。”

  他表示,出租屋业主是根据市场变化来调节价格。“有意为了转移人口而提高出租屋税费,不是以人为本的政策。”他表示,退一步说,很难界定谁是低素质人口,“到底是用学历、还是工种,还是他所在的企业,比如高科技企业里也需要扫地的员工啊。”

  再次,他认为对哪些出租屋提高税费也值得研究。“出租屋的档次不一样,有简陋的有高档的,是不是所有都是属于政府管辖范围内呢?如果政策针对所有的出租屋,那对整个租务市场有很大影响。”他还表示,若政府通过产业升级转型的办法,让员工升级,实在升级不了的,让他们回乡也还是可以。但是,不见得每个人都有资本回乡创业啊!比如现在川籍的新莞人你让他回家乡干吗?

  ■反馈渠道

  《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www.dgkxfz.org)正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评议意见。

  评议内容包括:对分析报告中四个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特别是对分析报告查摆的两大类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对分析报告作出总体评价意见:1.赞成;2.不赞成;3.弃权。

  评议意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邮箱:xxsjb@dg.gov.cn

  2.邮寄信函至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会议大厦三楼,邮政编码:523888;

  3.通过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学习活动实践办公室转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截至时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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