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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开,让我来说一说豪华车位!
日期:[2008年7月18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街谈

  人类社会摆脱蒙昧状态进入现代文明的显著标志之一,是从以神为本变为以人为本。为此,有一句格言相当经典:“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现在,我准备把这个说法用在广州昨天出现的天价车位上(见昨日本报)。珠江畔某楼盘,大张旗鼓摆摊叫卖车位,从75万到45万一字排开……演出了一场豪宅以车为本的大戏,浑然不知“房子归房子,车位归车位”的道理。

  珍惜生命,远离愚蠢,应该是每个现代人的基本生活态度。犹记得《疯狂的石头》喜剧电影,窃贼在“工作”中表现极其笨拙愚昧,但即便是这样的小丑,也毅然决然地呵斥轻视他的对手:“你侮辱我的人格,还侮辱我的智商!”在同一天新闻披露6月广州房价下降近千元这样的背景之下,面对疯狂的天价车位,窃贼的名言还真让我感同身受。

  以我混迹于市场营销领域的浅薄经验,很清楚以奢华为亮点的商业炒作罕有善终。外墙贴了黄金它还是外墙,马桶由白金打造仍无法变成汤锅……当然,买卖自由,我既没有资格,也没有兴趣讨论卖出者的人格,以及买入者的智商,但我愿意谈一点别的。

  比如说,我对广州市物价局的表态就很有兴趣,认为他们对天价车位发表的意见,具备了市场经济的常识:对市场行为,行政干预越少越好———只要天价车位没有违反《物价法》,就乐观其成好了。高额的交易,对拉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税收,都有好处。

  我对律师的说法也持赞赏态度,因为他提醒觊觎天价车位的卖家,《物权法》对车位产权的规定比较模糊,所以掏钱之前要三思,才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律师敦促有关部门应该适当介入,我就有点拿捏不准了,因为我非专业人士,律师所言的“过于高于市场价”,让我觉得有点糊涂。我倒是想建议,消费者保护协会应该就此发布消费预警,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广告法》,查查卖家广告的真假虚实,比如已经售出的天价车位,是否真如现场展示说明的那么多之类,以防欺诈之患于未然。

  我最不同情的是那种“太贵了,75万元都可以买一套房啦!”之类的论调。因为从市场营销的原理出发,这是商业秀开始产生效用的信号,而且我敢冒昧揣测策划者就此开始偷着乐了。需知,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欲望既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也是人性沉沦的发动机———关键在于对人格和智商悉心护持。试想一下,从解放前广大劳苦大众“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走到今天已经人均好几平方米,房价虽然依然有点高不可攀,但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成就了。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真有钱,那就该和炫富的暴发户保持距离,采取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方式把钱花掉———紧握低调奢华的手柄,建立人格、品位和智商的口碑。这时候,你就大可以拨开围观天价车位的人群,带着蒙娜丽莎的微笑,喝道:“闪开,让我来瞧一瞧天价车位!”□令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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