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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论
日期:[2008年7月20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用制度保障考生权利

  贵报昨日的街谈《潜规则失效,该向谁喊冤》,对作者小白的观点不敢恭维。

  我愿意相信小白撰文是要安慰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家长,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希望这些同学以后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比尔·盖茨就是他们的榜样。但该文给我更多的感觉是作者小白是责任人与单位雇用的枪手,为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开脱责任。

  为什么考生与家长那么重视上华中科技大学还是二线高校?因为二者在师资、教学软硬件、学习氛围上有天壤之别,说环境决定人生太夸张,但是说环境大大影响人生一点也不过分。现在不就流传北大清华一流的学生出国,二流的学生国内创业,三流的学生考研,二线高校的学生可能这样吗?

  目前,华中科技大学未兑现自己诺言录取考生一事有两件事要做:第一,华中科技大学尽最大努力向教育部门申请指标来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保障考生的学习权利。对大学来说是否录取几名学生对学校影响不大,但这却可能关系学生的终身大事。第二,教育部门应该不断完善高考招生制度,用制度取代潜规则。该事件经媒体报道而大白于众,但我想这不是一起个案,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只有改革高考录取制度乃至高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王修利

  期待杨佳袭警案审成没有悬疑的铁案

  东方网从上海市律师协会获悉,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已正式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鉴于杨佳袭警案是极其罕见的、情势严酷的一次袭警事件,举国为之震惊,舆论一片哗然,人们质疑、猜测、不解,甚至还有臆想和非议,所以,怎样把杨佳袭警案审判成没有悬念、无可置疑的铁案,十分必要。

  首先杨佳是否具有精神病人的状况和特征,以及是否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由公安部的医学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就比由上海市公安局的鉴定中心来进行鉴定,更有说服公众的力量,更具备社会公信力。

  其次是辩护律师的确定,本来是指定闸北区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辩护,但在利益相关的质疑声中放弃了这个计划。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并表示“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其父亲聘请的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锁和他的一名同事最终没有被接受,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是因为他们找到杨佳母亲,其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当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随即签名表示同意,虽然又报杨佳母亲已经走失,但是辩护律师的确定应算悬疑无多。

  再次是能够公开审判杨佳,并在审判时全程录像,以便让更多关心此案而且怀有许多疑问的公众,能够间接地目睹耳闻具体详尽的审判情况。一切尽在眼前,便可省去许多无根据的猜想,就不会留下太多的空白让逻辑判断来填充。所有的猜想都是靠不住的,所有的逻辑判断都是需要事实来检验的。可是,公众如果没有机会了解事实真相,而且对此案件又是那么关切,可能就只能靠猜想和判断甚至传言来填补思维中真相的缺位了。

  最后是人们需要听到法庭上平等的对话、纠偏和辩论,甚至反驳。最终杨佳被判接受什么样的法律惩罚,那是法官们在听取法庭各方充分发表的意见之后,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综合、对照、度量所得的结果。在此结果确定之前,杨佳和公诉人或者起诉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具有充分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具有为自己充分保护的权利,具有陈述前前后后整个事件的起因、发展、演化、结局全过程各个环节、细节的权利。

  既然鉴定结果表明,杨佳没有精神病人的状况和特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只有完全公开透明杨佳案件的所有信息,让人们得到一个基本符合常识性逻辑判断,清晰地梳理出杨佳作案念头的萌生及其原因以及过程,前因后果,明明白白,这样就可以解释人们心中所有的疑窦,才可能把杨佳袭警案办成没有悬疑的铁案。□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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