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陕西西安一名计算机专业学生贾志攀,登录陕西省地震信息网,发布“今晚23:30陕西等地有强烈地震发生!”虚假信息,767人次点击。昨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轻松破解进入地震网
23岁的贾志攀来自山东阳谷县,曾是西安欧亚学院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5月29日晚8时许,他在宿舍2号楼218室上网,通过个人电脑控制了欧亚学院的电脑网络服务器后,登录到陕西省地震局网站看地震新闻。就在准备离开网页时发现,网页角落有个管理链接。“我本身学习计算机的,知道许多网站管理有漏洞,就想看看这里的情况如何。”贾志攀说,他点击进入管理界面,输入通用格式后随手输入密码“123456”。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贾志攀顺利进入了信息发布界面。贾志攀说,当时,他突然产生制造“恶作剧”的念头,进入网站汶川大地震应急栏目,20:53输入“今晚23:30陕西等地有强烈地震发生!”声称“根据陕西省和四川地质学家研究,四川汶川地震带板块频繁剧烈活动,并朝东北方向移动,地质学家告知2008年5月29日晚23:30左右,有6-6.5级强烈地震发生,甘肃天水、宝鸡、汉中、西安等地将具有强烈震感,请大家做好防范准备。”编好假信息后,他立即将该虚假信息通过陕西地震局信息网进行发布,并将该条信息编辑到网页头条的位置。
发布信息后,贾志攀上了趟厕所喝了杯水,大概过了10分钟,他看到点击量达到767人次,感到事态严重赶紧又删除了信息。
“只是要满足好奇心”
该虚假信息发布后,不断有群众向陕西省地震局打电话询问关于该条假信息的情况。陕西省地震局发现网站被黑客攻击后,立即在网上发布了辟谣信息。
民警在对陕西省地震局信息网进行现场勘察后,基本上锁定犯罪嫌疑人IP地址。6月4日,被告人贾志攀再次登录陕西省地震局网站时被警方抓捕归案,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诉。
昨天的庭审中,案件的事实比较清楚,公诉人和辩护人没有异议。倒是对发布这个假信息是否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人认为,767人次的点击量和假信息发布后,地震局明显增多的咨询电话,说明该信息造成大家恐慌,在社会上引起了大影响。按《刑法》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说,该罪名要以结果来认定,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律上没明确规定。767人次点击量不大,不能说明该信息造成大影响。电话大多是针对该信息咨询其真假的,证明大众并没有相信该信息的内容,无证据证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庭审结束前,贾志攀最后一次发言,“我没主观恶意发布信息,我只是要满足好奇心。我对不起国家的培养、对不起学校的栽培、对不起给地震局带来了麻烦,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因这条虚假信息带给大家的影响……”他泪流满面,他的父母在旁听席上低下头,也哭了。
网站管理漏洞也需防范
法官当庭宣判:贾志攀为满足其好奇心,明知强烈地震后余震不断,利用学校服务器侵入地震网站,发布虚假破坏性地震信息,引起社会较大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法官向贾志攀提出告诫,希望贾志攀“能好好改造,多学习法律知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贾志攀家人显得轻松了许多。律师说,宣判前曾担心孩子会受到重判,毕竟这是全国首次对传播地震恐怖信息的判决。但从判决结果上看,法官考虑到贾志攀年轻,并非主观恶意发布信息,还是从轻进行了判决,其结果也是对全社会负责的交待。
许多旁观群众觉得,贾志攀实施犯罪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要承担后果,说明要加强青少年的责任心教育,但这个案件也暴露出地震局网站安全防范能力欠缺,地震局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公诉人听到大家议论,道出了心里的想法,“我们也不想让他判得太重,不想毁掉年轻人的一生”。
《华商报》、《三秦都市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