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南都报系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奖30万
广东质监局:发现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可拨12365举报
日期:[2008年9月22日]  版次:[AA03]  版名:[速览]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方舒阳 通讯员 粤质宣)为了使类似“毒奶粉”的事件在社会中无所遁形,昨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对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特别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市民一旦发现可拨打12365举报,质监部门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省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举报以下五种情形都属于奖励范围:(一)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二)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五)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的。一旦举报被查实,举报有功人员将可获得最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已有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打印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最新评论
  已有位网友对此新闻友发表了看法
  请确认您发表的言论符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规定,并符合本论坛的主旨。 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破坏宪法和法律、破坏民族团结、捏造或者歪曲事实、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论。 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报料热线 全国:4008866166 广州:020-87388888 深圳:0755-83325000
    Copyright 2008 oeeee.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粤B2-20040112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