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 - 视频 - 图库 - 专题 - RSS - 招聘 - 收藏
首页 | 完全版 | 精华版 | 南都奥运 | 评论 | 视频 | 南都周刊 | 风尚周报 | 财金论坛 | 名家讲堂 | 公众论坛 | 南都图书 | 南都俱乐部
社论 个论 重点 深度 城事 广州 深圳 国内 国际 财经 奥运 体育 娱乐 专栏 漫画 地球
  搜索:
南都报料热线 全国:4008866166 广州:020-87388888 深圳:0755-83325000 
 当前位置
记者博客举报信捅出娄烦事故真相
孙春龙:新闻被删博客也被删
日期:[2008年10月9日]  版次:[AA19]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9月15日,一封致山西省长王君的举报信出现在《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博客上,由此引爆了网络。

  尽管这封举报信随后被网站删除了,但还是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并最终促成国务院组成调查组彻查娄烦“8·1”事故。

  博客上的举报信删除了又被恢复,对娄烦的事故的定性也从自然灾害变为重大责任事故。博主孙春龙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承担了极大的压力,做这些只是“出于一种记者的职业良知和责任”。

  新闻上了网又被删了

  8月1日,山西省娄烦寺沟村尖山铁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当地媒体报道称,有11人被埋,事故随后被当地认定为自然灾害所致。

  对这篇报道的怀疑,促成了《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赶赴山西娄烦调查,并在死者家属居住的宾馆里核实出一份有41名死者姓名的名单。

  8月底,《瞭望东方周刊》刊出孙春龙和特约记者王晓的报道———娄烦:被拖延的真相,指出娄烦事故中存在瞒报谎报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瞭望东方周刊》刊出孙春龙的报道后,9月1日,包括网易、腾讯网以及凤凰网等部分主流网站转载了这篇报道,并且将原文标题改为“山西山体滑坡至少41人死亡只报11人”。随后这些网页都被删除了。

  稿子的如此遭遇,让孙春龙这样一个就职于新华社所属刊物的记者也颇感无奈,“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删吧,地方政府肯定公关了,以前我们的稿子同样会被一些网站删除”。

  “出于一种记者的职业良知和责任吧”,他昨天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采访,让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很多死者家属对记者的不信任的眼神,“当时我就想,一定要把这个做出来”。

  博客举报信也被删了

  9月15日,他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的一封举报信》。“只有这一次,我没有放弃”。尽管孙春龙9月17日在博客里回复网友时说,自己的“处事原则也很圆滑:能改变的就改变,不能改变的就适应,不能适应的就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但17日早上,他还是委托合作者王晓从石家庄将博客里的举报信快递到山西省政府,收件人是王君省长。

  到了9月19日,孙春龙自己博客里的举报信也被删除了。对此,他感到了与稿子在网络上被删除时同样的无奈。

  但真相还是更近了。据了解,9月18日,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指导组,赴山西指导调查,孙春龙被邀请同往。

  总理作批示核查真相

  事实上,这封举报信并没有因为部分网站的删除而淹没,继续在网上传播,并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呈报给了中央领导。后来有新闻报道,正是在9月17日,温家宝总理和国务委员马凯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进行核查。

  接下来的一周里,两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9月21日新华社报道称,山西省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调查组在娄烦召开会议做出严厉表态。当天,《太原日报》刊登了山西省政府娄烦县“8·1”山体滑坡事故调查组关于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的公告,开始进一步核实遇难失踪人数。

  剩下的事情进展已为人们所周知:10月6日,国务院组成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调查组,任组长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调查组成立会议上表示,经初步判断,这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而是否瞒报成了重要调查内容。

  会议还肯定孙春龙那篇报道和举报信,这才让孙春龙悬着的心落地。“实际上,一直到昨天以前,我们都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孙在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至此,外界才知,一起最初当地被定性为自然灾害的事故,原来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本报记者 张东锋

 

【已有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打印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最新评论
  已有位网友对此新闻友发表了看法
  请确认您发表的言论符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规定,并符合本论坛的主旨。 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破坏宪法和法律、破坏民族团结、捏造或者歪曲事实、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论。 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都周刊 | 风尚周报 | 南方周末 | 21世纪经济报道 | 南方农村报 | 城市画报 | 名牌 | 南方人物周刊 | 天涯社区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合作
Copyright 2008 oeeee.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粤B2-20040112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