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满腹牢骚”,民主政治才生机盎然。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在建筑法执法检查总结会上直言,如今政府职能部门对待人大监督,只带代表去看“先进典型”,不带代表去看问题领域,躲过了批评却恶化了问题;同时,人大视察不对媒体全程开放,即使给媒体材料也把所涉问题全部删除,就此批评政府借助媒体也不能够如此忽悠媒体。
周庆强的“牢骚”,谈的是监督遭遇的轻慢和粉饰,其实质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制度难题。政府监督之不可实现,早已不是一家之言。在放鱼进涌应付检查的具体情境中,因为这种过于“直白”和低技术含量的欺骗手法,代表的个人愤懑才显得如此真实,因为近乎羞辱,从而得以一宣其快。而在更基础的制度层面,这种监督的虚置与缺失无处不在,几乎已是导致公义汩汩流失的制度伤口。
政府部门何以敢于忽悠代表,漠视监督,已有无数文章分析指出,也几乎都要归于体制痼疾一类,这老旧症结因此有了令人哑人无言之效。人大代表视察监督,因为缺乏主导权而更象部门组织的集体参观,只看“先进”,不看问题,因此成为视察的一大积弊。就此而言,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如何确立,从而独立自主地履行监督责任,是更为根本的宪政问题。
广州市人大副主任周庆强的直言,还有更富新意的地方。在确认了视察单位发放的媒体材料严重缩水,材料中所涉问题已被全部删除之后,这位人大副主任难得地为媒体公开“申诉”:“媒体曝光也是为了解决问题,我知道人都爱听好话,喜欢媒体报道好的东西,但我们在借助媒体的同时也不能够忽悠媒体嘛。”
人大官员为媒体陈情,这是不多见的一幕。这一幕的背后,事实上潜藏着一种不约而同的角色感受———在一团和气的视察中,政府部门用近乎公开的手法欺骗代表,与毫无顾忌地向媒体记者发放删节的材料,这种公然的不被尊重难道有何区别?媒体作为社会监督者和人大作为代议监督者,面对一支独大的政府行政力量,受到了同样的抵制和轻视,监督困境令人大官员与媒体记者之间,有了同情共进的某种可能。
这正是监督困局中所有监督力量的共同难题,二者所遭受的反制和消解只有程度之分,没有性质之别。相比于动辄受到权力喝斥甚至打压的媒体而言,人大代表的处境往往是被权力怀柔与利诱,而后者虽然貌似保有尊严,却是从根底上消解了监督的基础,令监督欲罢不能。人大官员替媒体陈情,不只是令媒体记者感到温暖的领导关怀,更是令监督生动有力的主动认同。在当下,这要比媒体得到体谅、记者感到温暖更为紧迫。
就政府监督的架构来看,行政体系的内部监察为一系,人大代议机构的外部监督为一系,媒体社会监督为一系,形成三种制度化、组织化的监督力量。在这样的监督局面之下,再来看待人大副主任替媒体陈情一事,可知虽是三言两语,却是各自分化的监督力量之间无意中的同声共气。所有的监督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这是共识的第一步。而在此共识之下,不同监督力量之间才能克服掣肘和内耗,才有可能令监督走出集体疲软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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