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8日,贵州水城县陡箐乡男子代天云被人杀害。他五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发誓要抓到凶手。因不满警方反应迟钝,五兄弟决定亲自追查凶手。一年多里,他们去过河南、四川、广西、云南等地,一辆摩托车开了1万多公里,终将杀人嫌犯抓获。然而,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田儒华给出的解释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齐鲁晚报》11月4日)
要说,这追捕犯罪嫌疑人本就是警方的天职、公安的强项。受害者家属可以提供线索,协助警方,而不必也无须替警方抓人。毕竟,假如受害者家属越俎代庖,亲自上阵抓捕嫌犯的话,在复仇心理的驱使下,搞出人命的风险确实不小。从这个角度来看,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田儒华对于“五兄弟抓凶行为违法”的评价,当然不无道理。
但是,必须正视的是,与其说“五兄弟万里抓凶”出于自愿,倒不如说是缘于无奈。不妨看几个片段:其一,代天云的尸体被发现后,警方在前一天晚上9点就接到了报案,却在次日上午9点多才到达现场,反应迟钝;其二,明明有条件通知家属,警方却不经家属同意就进行了尸检,家属甚至连全尸都没见到,这恐怕多少有违执法程序;其三,兄弟几个费尽周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他们一边派人盯着,一边打电话找警方,然而,三个小时后,警方赶来,但人已经跑了。不难看出,在上述抓捕嫌犯的过程中,五兄弟其实并未盲动,而更多的是作为警方的线索提供者,也曾对警方的作为抱有极大的期待。遗憾的是,无论是警方的执法程序还是反应速度,都令受害者家属失望,这也是五兄弟最终决定亲自抓凶的原因所在。
笔者并不相信专业警方在获取线索和抓捕嫌凶方面的能力还不及这外行的五兄弟,更不相信,五兄弟的一辆摩托车能够比专业的警车跑得更快,反应更迅捷。从这个意义上说,外行公众能做到的事情,内行的警方却做不到,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失职,至少也是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使然。事实上,假如警方在抓捕嫌凶方面真的能体现出其专业素质的话,受害者家属其实根本用不着也不可能去越俎代庖。因此,“五兄弟万里抓凶”当然不能简单的被警方避重就轻地指责为违法。专职的警方在抓捕犯罪嫌疑人上反不如受害者家属在行,专业的警车跑不过百姓的摩托车,倒更应该令警方感到惭愧和脸红,并引发反思与问责。□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