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 - 视频 - 图库 - 专题 - RSS - 招聘 - 收藏
首页 | 完全版 | 精华版 | 南都奥运 | 评论 | 视频 | 南都周刊 | 风尚周报 | 财金论坛 | 名家讲堂 | 公众论坛 | 南都图书 | 南都俱乐部
社论 个论 重点 深度 城事 广州 深圳 国内 国际 财经 奥运 体育 娱乐 专栏 漫画 地球
  搜索:
南都报料热线 全国:4008866166 广州:020-87388888 深圳:0755-83325000 
 当前位置
[来论]官帽与死亡人数挂钩,反逼官员捂盖子
日期:[2008年11月11日]  版次:[AA29]  版名:[众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河南省对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进一步作出规定,发生死亡50人和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一次死亡30人至49人事故的,将对省辖市市长停职或免职处理。(新华网11月10日)

  近年安全生产事故的频发已经不是一个偶然,成为社会的一个顽疾。基于矿难事故发生时间的偶然性一定是高危生产的必然性所致,而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官员未能将这种安全隐患消除在摇篮状态,事故发生后对所在辖区的行政官员问责是事故善后必须进行的环节。鉴于安全生产事故犹如煤矿下面的井道一般,涉水之深且又复杂繁琐。于是,像河南这种把事故死亡人数和官员免职“挂钩”则应声而出。

  固然这可量化出一个追究和问责官员的标准,可操作性毋庸置疑。然而,把事故官员的任免与至高无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时,是不是还可以堂而皇之地说一句“以人为本”呢?生命之于每个人的不可再生的特殊性能否进行量化?就每个个体而言,生命只有一次,死亡50人与死亡49人有何区别?死亡50人的安全生产事故可以依此免去一个官员的职务,那么这个标准的背后是否透出这样一个信息:死亡人数只要不超过50人,事故中的渎职官员依旧可以为官一任呢?

  诚然,一个事故的发生有其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然而透过事故发生之后的反应与原因调查,大多源自于人为的因素。除去矿业主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减少安全措施之外,任职官员的不作为、渎职而纵容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也是重大事故原因。这便是众所周知的官商结合和官煤勾结。每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官商为了各保所利而同时瞒报。只要“上下一心”控制家属和媒体,避开这些重大(3-9人)、特大(10-29人)、特别重大(3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死亡数字,矿主保了经济利益摆脱法律责任,而官员的“政治生命”也会得以延续。于是,也就有了山西矿主给记者的“封口费”,陕西神木煤老板给警察的“赞助费”。

  如今尚未断裂官商勾结瞒报事故程度的利益链,轻易地将事故量化处理,对官员量化问责,无疑是把死亡数字变成官商勾结的游戏规则而已。除了让不懂官场规则的官员落马之外,更是加固了瞒报利益链,逼着官员去瞒报去捂盖子。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场矿难事故的发生,不论死亡多少,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后果一样严重。作为事故中渎职的官员,死亡数字的多少无法界定他所承担的事故责任。量化的事故责任只能让官员陷入免责的误区。遏制矿难的发生,必须斩断官商结合的利益链条。对待矿难面前的渎职官员,零容忍的问责才是关键。□马想斌

【已有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打印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最新评论
  已有位网友对此新闻友发表了看法
  请确认您发表的言论符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规定,并符合本论坛的主旨。 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破坏宪法和法律、破坏民族团结、捏造或者歪曲事实、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论。 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都周刊 | 风尚周报 | 南方周末 | 21世纪经济报道 | 南方农村报 | 城市画报 | 名牌 | 南方人物周刊 | 天涯社区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合作
Copyright 2008 oeeee.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粤B2-20040112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