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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母亲进精神病院系警方所送
医院解释,之所以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不肯说家庭情况
日期:[2008年11月12日]  版次:[AA32]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杨母失踪数月原来在精神病院

  杨佳姨妈王静荣昨天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即北京市安康医院),申请会见王静梅(杨佳母亲),院方以患者情绪不稳定为由拒绝。王静荣也未能拿到妹妹王静梅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王静梅的主治医师潘主任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将王静梅送到医院来的。医院之所以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自行探望杨佳母亲遭拒

  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安排下,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找到了妹妹王静梅,昨天她决定自行前往探望,“不想让居委会的人陪着”。昨天上午,她和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等人一起去了安康医院。进入大院之后,他们并不能直接进入医院,因为医院的铁门是关着的,工作人员都是按密码打开侧门进去。

  王静荣在医院外面的探视室办理了登记手续,负责登记的警官帮忙叫来了负责给王静梅看病的潘主任。

  王静荣对潘主任说,今天来是给王静梅送几件衣服,还想向她了解一点情况。潘主任说:“你星期天来会见后,王静梅情绪一直不稳定,还是不要见了。”王静荣表示,经过再三请求,医生也没有让见王静梅。据安康医院官方网站显示,该医院探视的时间是每周二、五。

  未能拿到病历或诊断证明

  随后,王静荣提出要求复印病历。潘主任解释道,王静梅还在治疗中,现在不方便复印病历,等治疗完结再给。此时在现场的刘晓原律师对潘主任说,家属是有权要求复印病历,了解相关病情的。如果因为还没有治疗完结,不方便给病历的话,也应先给诊断证明。其间,刘晓原律师还介绍了杨佳杀警案,表示王静梅可能患有精神病,她儿子杨佳也可能存在遗传。他还解释现在要诊断证明,是因为要将诊断证明作为证据,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对杨佳进行精神病鉴定。在反复强调了精神病诊断证明对杨佳案的重要性后,潘主任表示可以由王静荣居住地的居委会开出一份证明,再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就可以给出具了。

  王静荣说,随后她赶往居委会开证明,中午找到居委会主任,但对方推给乡政府,说自己不能决定,就这样推来推去。下午5点左右,居委会主任来电话告知,乡里不同意开证明。目前王静荣也就没办法拿到杨佳母亲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在昨天的交谈中,刘晓原律师反复询问潘主任,到底是谁将王静梅送到安康医院的。潘主任说是大屯派出所。至于缘何未通知家属,潘主任解释,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本报记者 虞伟

  关于医院

  杨母住院费政府垫付

  该院规定精神病人住院一般需家属出面,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可直接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显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始建于1965年,1982年划归北京市公安局管理,为市局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12月,因机构调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安康医院改为行政机构,更名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保留北京市安康医院的牌子),正处级建制,担负着北京市强制戒毒,强制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并指导分县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区监护管理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开设精神科床位500张、戒毒床位1000张。

  该院对于精神病人收治,有着详细的规定。精神病人住院需由家属陪伴,先到医院门诊部就诊,符合住院条件后,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交纳住院押金。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无责任能力”者,可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住院费支付单位和付款方式。与医院联系后,再送入住院治疗。据悉,目前杨佳母亲住院的医院费用均由政府垫付,杨佳母亲一家并未支付任何款项。

 

  11月10日上午,北京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中披露,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杨佳姨妈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她已于11月9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看望了妹妹王静梅,估计在接下来的一两周内能够出院。杨佳母亲进精神病院系警方所送。而医院解释,之所以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不肯说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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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母亲进精神病院系警方所送
  王静梅的主治医师潘主任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将王静梅送到医院来的。医院之所以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11月11日| 杨佳母亲失踪数月 原在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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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链接| 杨母“失踪”全记录
07月20日| 被警方带走后 杨佳母亲行踪成谜
      图片报道
杨佳母亲就在这里接受强制治疗。
      杨家母亲失踪谜团的罗生门
  序幕
  7月1日,杨佳杀警案发生。案发当天下午,警方便前往北京慧忠里杨佳住处,将王静带到了大屯派出所。十多名记者在派出所外蹲守多日,希望采访王静,但警方对王静的“保护”使他们一无所获。据王静的前夫和姐姐说,在7月1日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王静,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儿。
  第一幕:北京大屯派出所
  2008年7月13日,王静荣(杨佳的姨妈,化名王丽)向大屯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接待的宋警官答复领导不在,不能报案。
  第二幕: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侦支队
  2008年7月18日,杨佳的姨妈王丽打电话到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侦支队,询问有无王静的消息。对方称此事属于查找走失人口,建议她向闸北分局治安支队了解情况。
  第三幕: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治安支队
  2008年7月18日,王丽打电话到闸北分局治安支队,被告知,在北京报走失,就应向北京警方了解情况。
  第四幕:北京大屯派出所
  2008年7月18日下午3时许,王丽说致电北京大屯派出所,曾接待她报案的彭警官称,因不知道上海警方哪个部门了解情况,所以目前还无法和上海警方联系,但会帮忙查找,如有消息会通知她。当初将王静带至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的是上海警方,王丽询问这些警察属于上海公安的哪个业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派出所内“好像没人知道”。18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大屯派出所,一位女警官说,如果17日报走失,目前应该已经上报分局,将走失人口情况挂到走失人口网。
  第五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信访办
  2008年7月21日,王静荣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信访办,要求监督履行职责,答复还是只能找派出所及承办警官。
  第六幕:北京大屯派出所
  2008年7月22日,王静荣第四次到大屯派出所,要求与承办该案的彭警官见面并告知上海谢有明律师与妹妹王静梅有过联系。彭警官在电话里推脱称:你找谢有明律师就行了,我工作太忙,你就等着吧。说完就把电话挂断。
  第七幕: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第5窗口(最佳片段)
  9月份,失踪两个月的妹妹王静梅还是杳无音信,王静荣决定请律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行政不作为。9月9日下午4:50,王静荣与李律师将行政起诉状递给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第5窗口一位男法官。法官一看诉状与杨佳袭警案有关,马上离座向屋内的立案庭负责人紧急汇报。10分钟后,5窗口法官非常焦躁地把诉状递出,连声称没有警方不作为的证据不能立案。李律师据理力争认为,行政不作为案件没法取得证据,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立案庭只做形式审查,不能做实质审查,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就应该接收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所以王静荣与李律师不同意取回行政起诉状并指出法官的处理方式违法,此时,6、7、8窗口法官以及9号窗口值班的立案庭一负责人四人围了过来,隔着玻璃一起质问李律师:你是不是律师,把你律师本拿过来,同时要法警过来。李律师把律师证交给5窗口法官,但立案庭一负责人还是指挥法警先把人拉出去。两位法警一拥而上架着李律师的两胁强行带离,刚架走不到六七米,其中一位法官可能觉得大庭广众之下这般粗鲁确实不太雅观,于是在玻璃门里喊“让他自己走”。立案庭记录了李律师证件后才将证件拿出来。立案遇挫后,王静荣与李律师决定当天通过邮寄方式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第八幕: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
  11月5日,王静荣所在居委会主任告知,王静梅找到了。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主任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一所三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王静荣发现妹妹还很正常,住在一个约10平方米的病房里,里面一张床,一张长桌,没有特殊的看护,医生会给做检查。进入病区不用搜身,但设有监视器。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属人格障碍,偏执性。
  第九幕: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
  11月5日,王静荣所在居委会主任告知,王静梅找到了。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主任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一所三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王静荣发现妹妹还很正常,住在一个约10平方米的病房里,里面一张床,一张长桌,没有特殊的看护,医生会给做检查。进入病区不用搜身,但设有监视器。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属人格障碍,偏执性。
  第十幕:尾声
  王静梅的主治医师潘主任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将王静梅送到医院来的。医院之所以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王静荣提出要求复印病历。潘主任解释道,王静梅还在治疗中,现在不方便复印病历,等治疗完结再给。
  北京警方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杨佳母亲王静梅此前也是个上访“钉子户”。这位人士说,上访者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通常都会出现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甚至过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应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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