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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回应]百度,何时成为了公器
日期:[2008年11月19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拥有中文搜索最大市场份额的百度公司,其运作竞价排名的“黑幕”经央视报道后,掀起一片声讨挞伐。贵报昨日社论《反百度:吁求网络公正的最强音》认为,随着互联网在民众生活中的日益密切渗透,网络搜索引擎早就不再仅仅是一项网络技术,它已经发展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公器;百度与反百度的争战与技术无关,其要害是要不要坚持公器属性。

  笔者对百度公司的不义之为同样心存不满。但是,对于“百度成为了公器”的说法,实在不能苟同。

  什么叫公器?一项网络技术,被无数人运用、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真的就成了公器吗?非也。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公众,才能叫公器,譬如公安部所辖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站就是公器。而百度的网络搜索技术归属于谁?它的影响再大,使用的人再多,其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百度公司。

  媒体和公众批评百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百度搜索到的(特别是靠前的)信息很可能是虚假的。“搜索引擎有意操纵一切,民众就极可能被误导进别有用心的陷阱。”任由虚假广告信息发布,制造商业陷阱,这本身属于违法行为,恰恰需要我们拿起真正的公器———国家法律来与之斗争,而不是语重心长地对本非公器的百度说:你可是公器啊,你要用公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啊!你要匡扶互联网世界的正义啊!□刘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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