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重庆江北区东方家园小区的宋佳和她的同事们很苦恼:公司老总要求员工发毒誓,完不成今年公司下达的任务就不耍朋友、不结婚和不生孩子。(11月19日《重庆晚报》)
我只能说公司老板太牛了!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脚步向前推进的今天,说轻点,这是老板自我意识过度膨胀后,做出的一种出格的莽撞行为;说重些,用此方式来“约束”员工的个人生活权利,把单位业务与恋爱、结婚、生子挂钩,纯粹就是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
这自然让我联想到两月前,北京一家饲料集团公司推出的新进200名大学生员工集体拼酒的那场夺命“闹剧”,有15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喝倒住医院,其中1人身亡。有人说,这个经过十年寒窗苦读后上班第一天便倒在酒桌前的孩子,是“酒文化”害的。但我认为,“酒烈士”在我们社会频现的根源还不仅是“酒文化”,而是资本身上发散出的一股傲气在起作用,形成一种职业性歧视。资本可以拿谋生的单个弱势公民当猴耍,要么去喝烈酒,要么发“三不”毒誓。
追根究源,还是因为我国当前就业公平性失衡的土壤存在。诸如背后有后台者能轻松就业;没门路的一天到晚“发誓”也难就业或难保自己刚谋得的岗位。进一步说,漠视这层土壤存在的背后是劳动法制体系的监管缺失。
我们来看美国花旗银行今年发生的一起赔款案,2005年,该集团下属史密斯-巴尼公司2500名在职与离职女性经纪人控告巴尼公司阻止她们获得平等晋升、提薪机会等。今年4月初,她们终于获得3300万美元的赔偿。据悉,花旗和原告还约定,采取多元化监督方式,聘请专家监督花旗的相关劳动就业公平改革措施的实行。
看得出,美国的法制理念对处于资本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劳动公平权益的主张和强调,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这种“苛刻”表面上看起来对资方有些挥剑过重之嫌,但对整个社会劳动公平和法制体系的构建来说,却是一种有效的制度性设置。如果我们的权力不是习惯性地站在资本一方,有让企业时时忌惮的“制度性惩戒”硬软势力的存在,那么,这些颇好折腾员工的老板,是断然不敢让员工发这类违法誓言的。
□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