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薇)昨日,珠海市交通局发布《关于规范出租小汽车承包费的通知》公告。公告称,市区出租小汽车承包费每辆不超过12800元,其中牌照承包费每副每月最高不超过6200元,比之前预计的14200元与7300元,分别减少了1400元与1100元。
公告称,从12月1日起,珠海市出租小汽车承包费、牌照承包费实行政府定价。暂时执行的标准为:市区出租小汽车承包费(含牌照承包费、车辆折旧费、公司综合服务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12800元,其中牌照承包费每副每月最高不超过6200元,公司综合服务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3800元。而斗门承包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9200元,其中牌照承包费每副每月最高不超过3000元,公司综合服务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3400元。机场出租承包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8900元,其中牌照承包费每副每月最高不超过4500元,公司综合服务费每辆每月最高不超过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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