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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从接返公民开始重构国家与个人关系
日期:[2008年12月2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泰国政局不稳,社会动荡,中国政府日前紧急调派数架飞机接返滞留在泰的中国公民。报道说,国内机场在温度调节、饮用水以及出租车方面,都准备得十分充足妥当,有的机场更为出舱旅客送上鲜花。这样做,大约是在现实和象征层面上,让归国旅客感受到温暖。

  自家公民滞留外国,身处险境、担惊受怕,若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肯定不符合现代国家理念,也有悖于保护国民安全的国家存在的理由。政府反应迅速,不计成本地接返滞留在外的公民,值得肯定。

  然而,在网络留言里,专机接返的做法并没有获得压倒性的赞同。有人说:“能到国外游山玩水的都是有钱人,凭什么让国家出钱?”有人说:“国家的钱都是纳税人交的,纳税人没有为他们埋单的义务。”还有人说:“外交部多次警示不要去泰国,自己不要命去送死怨得了谁。”

  这些留言的意思归纳起来就是,国家提醒你不要出去,你偏要出去,那么国家或者说我们纳税人不能埋这个单;运气不好死在外面了,不能怨别人,回来的也要向全体国民道歉。这种思维十分危险。国家应该保护每一个国民,若出得起国的不管、不听劝的不管,这样一一排除,最坏的结果是国家谁也保护不了,谁也不必保护,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处于这样或那样的特殊处境中。

  看起来这些都是分散的个人意见,但经由“纳税”这一关系将自己想象成国家意志的代表时,危险思维的根本症结还在于并不稳定和正确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一直梳理得不太清楚。古人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价值排序和轻重缓急好像出来了,但这个“民”很难说是与国家能形成对位关系的“个人”,更像是作为劳动力和战斗力的“民”。个人没有地位,不能成为历史主体,往往退隐在国家的宏大背景中。

  国家与个人关系不明,导致一方面国家只管教化得了的民,教化不了的就不管。清朝前期颁布禁海令,寸板不得下海,违者按通敌论处,跑出去的遭逢了意外或事故,国家也不会去管,抓回来还是个死。这颇类于上述那些言论,若这样做了,结出的就是禁海令一般的恶果。我想即便是说那些话的人,肯定也不想生活在禁海令的状态之下。

  另一方面,国民对国家没有多少责任感和义务感。古代税赋改革,经常的做法就是类似于“摊丁入亩”,不单列人口税,而并入田赋,这往往被当作仁政。钱穆先生对此颇有指摘,认为这样除了缴赋服役之外,国民对国家几乎没有什么责任。

  现在我们纳税了,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有时没有调整到现代形态。国家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的,对国家没有责任感,最后就是对其他人没有责任感,反过来其实也成立。反观那些反对专机接返的意见,虽然使用了国家、纳税等词汇,但对其他国民没有责任感和关怀,很难说他们对国家有多少责任感。

  我想,重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很有必要,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有人说当下中国言论还在重申常识,国外早就超越这个阶段。依此看,这个阶段还不能像经济发展一样实现跨越式发展,重申常识是因为常识并没有到位,现代形态的国家与个人关系即为一项。(原载12月1日《长江日报》,作者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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