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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个税改革
这一年,执行25年的800元个税起征点走进历史;这一年,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须自行申报个税
日期:[2008年12月26日]  版次:[AA36]  版名:[特别报道]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007年1月1日,中国历史上首次“个税自行申报”开始,截止到2007年4月2日,实际申报的接近163万人。
  2007年1月1日,中国历史上首次“个税自行申报”开始,截止到2007年4月2日,实际申报的接近163万人。
  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2007年2月7日,篮球明星易建联的照片登上了国内数十家报纸的头版。在照片上,这位高达7英尺的超级明星身后,并不是人们熟悉的篮球竞技场,而是在广东东莞地税局,向税务人员递交了自己的个税申报表。他的个税申报项目包括2006年工资薪金所得、广告收入、各项奖金、出场费以及其他所得等。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队友和教练。

  2007年是中国开始要求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人群主动申报个税的第一年,全国至少163万人像易建联一样申报了个税。第二年,这个数字突破了212万。而舆论普遍认为,这个数字的背后,应该至少有4倍、也就是800万人,他们的年收入早已突破12万。

  2006年,持续了数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在艰难前行。这一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起征点走进了历史;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公民必须办理其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这在当时被称为“开启我国个税改革大门”之举。

  1981年,中国的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了3185亿,个税已经占到国家税收总收入的7%,已经成为中国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

  但是,围绕着个税的争议,自从它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就没有停止过。至于个人所得税,到底应该是富人纳税、劫富济贫,还是应该实现全民纳税,十几年来,这是公众和学术界都在争论不休的话题。

  中国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并不针对普通老百姓。当时将800元月收入作为个税起征点,而大家的平均月工资不过60元。1980年的《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城镇职工的年收入为762元。所以当时的个税征收对象,瞄准的只是外籍雇员、国外专家。“8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就是根据当时外国人在华的月生活成本来定的。”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有两点,一是将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修改为1600元,二是决定实行个税自行申报。新的个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国务院规定数额”并没有明确,所以当年并没有实行个税自行申报。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将个税自行申报对象限定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这在当时被称为“开启我国个税改革大门”之举。

  个税悄然诞生

  1979年夏天的大连湾,凉风习习,美景如画。

  7月的渤海饭店,迎来了125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财税干部。他们中有官员,有行政人员,有高校学者,参加一场国际税收研讨会。后来这场研讨会的参加者们回忆,实际上这更像是一个“国际税收培训班”———在刚刚打开大门的中国,几乎没有人了解什么是国际税法。财政部邀请了一批来自美国的专家授课,干部们一边听课,还要在培训中边听边讨论。当时没有多少人知道,一场针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讨论在此悄然开始了。

  当时的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刘隆亨是当时的高校学员之一。参加这场会议的干部们还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讨论并制定出中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从6月到9月,这个会议在渤海饭店持续了90天,最终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法》的雏形,后来影响深远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也诞生了。

  这里面,有一个人的存在不能不提。这就是当时来自美国的专家之一,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知名的财税法学者杰罗姆·柯恩。

  二十年后,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财税研究会会长的刘隆亨多次向记者们描述他当年对柯恩的印象。当年49岁的柯恩一副“猴子面”,皮肤白里透红,眼睛炯炯有神,淡黄色微卷的头发,他穿着米黄色的黄格子衬衣,米色的裤子,讲课时神情专注。

  正是这个柯恩,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他的推介下,一大批来自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以及联合国的财税法专家来到中国,给这批特殊的学员们从最基础课程开始,讲授以美国税法为中心内容的税法理论与实务,以及西方财经制度。

  讲课之余,这些西方专家给中国《个税法》的制定想点子、提建议。柯恩教授带领一些人帮助财政部设计了一个粗略的方案,然后拿到会上和学员们一起讨论,哪些项目应该开征,哪些项目应该减免,费用扣除标准如何设计等等。

  在制定一些关键的标准时,美国《个人所得税法》成了主要的参考对象,比如累进制税率的设定、免税额的设定,都有美国税法的影子。

  会议结束后的不久,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从5%到45%,共分7个等级,扣除额为800元。也就是说,起征点为800元。

  事实上,中国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并不针对普通老百姓。当时将800元月收入作为个税起征点,而当时大家的平均月工资不过60元。1980年的《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城镇职工的年收入为762元。所以当时的个税征收对象,瞄准的只是外籍雇员、国外专家。

  个税法出台的背景,与当时刚刚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息息相关。26年之后的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当时中国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涌入中国,对他们征税,是国际惯例。“8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就是根据当时外国人在华的月生活成本来定的。”

  1981年,个税起征第一年,全国的个税收入为500万。

  个人所得税诞生后的头几年,可以说是无声无息。

  三税并存时代

  1986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为828元,农民平均每人纯收入为424元,但先富者们的汽车已经行驶在城市的大道上。对这批先富起来的人们进行收入调节,已经势在必行。虽然达到800元个税扣除标准的人数还不太多,但月收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不在少数,因此调整在年初就悄悄地开始了。

  1月,国务院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为了有效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列为单独的税种,9月又通过了《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中国公民的个人收入改征个人收入调节税,扣除额为400元,外籍人士继续按照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缴税。中国由此开始了三税并存的时代。

  个人收入调节税与个人所得税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征税范围上,增加了承包、转包收入,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投稿、翻译取得的收入三项;在税率和计税方法上,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承包、转包收入四项。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非常复杂,计算非常烦琐,其意义在于实际上降低了征税标准,这一年,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月工资只有100元左右,因此起征点为四倍于该数目的400元,当年的人民日报在解读这一条例的时候说:“绝大多数公民不在缴纳之列”。

  那两年,由于摸奖、有奖销售等活动风靡一时,很多人是通过中了大奖要交税这样一个信息才对调节税有所了解的。

  明星纳税风波

  更多的内地人第一次知道“个人所得税”这个词,是1989年春天新华社关于南京前线歌舞团歌手毛阿敏在哈尔滨偷税漏税的报道。

  纳税的人越来越多了。学者刘隆亨在1986年获得了一本书的1500元稿费后,缴纳了他人生第一笔个人税;在已经开始市场化的演艺界,明星们靠四处的走穴演出获取丰厚报酬,正成为纳税者队伍里重要的一支力量。

  1989年,由毛阿敏主演的电影《疯狂歌女》正在各地上映,她在春节联欢晚会上的一首《思念》风靡南北,这个出生于上海的一个工人家庭的女歌手,一时风头无两。然而4月份,却有一条爆炸性的消息迅速登上了全国各地报纸版面: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却偷税漏税近4万。毛阿敏因此也成为演艺圈第一个因为偷税被查处的明星。消息传出,舆论大哗,毛阿敏的公众形象几乎坠入谷底,单位也给她行政大过处分。遭受此打击的毛阿敏因此而试图自杀。

  第一次的税务风波淡去之后,毛阿敏复出,正当随着时间的流失人们开始淡忘她的偷税风波时,1996年夏天她再次因偷税被查,并爆出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共偷税27.11万元的消息。从此中央电视台看不到关于她的任何视频演出,复播的《三国演义》的片尾字幕抹去了她的名字,红极一时的毛阿敏因此远走他国,逐渐淡出人们视线。多年后才复出的毛阿敏从此在演出时,立下先看税单再上台的规矩,但是她再也没有能够继续自己往日的辉煌。

  也是多年后,毛阿敏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的时候,曾委屈地表示:“当年,别人都是那么做的。从来没有出过问题。”也爆出当年明星走穴偷逃税成风的事实。

  第一个加入走穴大军的是影视明星刘晓庆,她的新座右铭因此而诞生:“每一分钟都要用来挣名挣利。”最初只是参加演出,后来刘晓庆又当起了“穴头”,亲自组织演员到处演出,也留下了比毛阿敏更早的偷漏税处罚记录。据说,刘晓庆迄今还保持着一个无人可及的“走穴”记录:一个月演出场次最多,达到150多场,最高一天演过8场。

  2002年,这位第一个站出来宣称自己是亿万富姐的“大姐大”栽了个大跟头,因为偷税漏税,她被关押在秦城监狱长达400多天。这成为她这风雨大半生里,最灰暗的记忆。这是中国第一个被以偷税罪名逮捕的著名演员,涉及金额数百万元。虽然最终因证实偷漏税是公司行为,刘晓庆躲过一劫,被免于起诉,但公司总经理、她的妹夫靖军仍入狱三年,刘晓庆案也给试图逃税的名人富人们重重敲响了警钟。

  寻找科学的起征线

  或许连最初的所得税制定者们也没想到,他们当初边学边干而制定出的这部不甚完美的个人所得税法会此后修修补补,一用就是20多年,其中800元的起征点,一直延续到公元2005年,才被修正为1600元。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资体制改革加速,市场化的分配手段逐渐纳入主流,人民收入也逐年提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也从过去的高薪人群演变为广大的工薪族。

  对普通工薪阶层而言,感到个税的真正的亲近是在1994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决定的出台,也终结了1986年以后的8年三税并存、难以监管的局面。

  1994年1月1日,实施细则颁布实行。从那时起,很多人发现他们的工资条上多了一项:应缴的个税。

  1999年,人们在银行的存折上发现,到利息结算的时候,账目上被扣除了一笔新的费用利息税。当时居民储蓄额突破5万亿,消费欲望低,为了把储蓄从银行里面“赶”出来,增加投资扩大内需,个税又新添一项———储蓄存款利息税,银行代缴代扣。

  刘隆亨教授工资逐年上涨,他缴纳的个税已经超过了200元,现在又多加了一项利息税。银行职员郝劲松,农民蒋石林,也在银行的折子上发现,每到利息结算的时候,扣除了一笔利息税。

  人们的月收入越来越容易越过800元的门槛。1992年,只有1%的工薪阶层月收入在800元以上;到了2002年,52%的城镇居民达到了这一标准。这项税收,也从最初的年收500万,到1995年就突破百亿元,达131.5亿元;2002年更突破千亿元,达1211.1亿元,到2005年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个税已经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也是增长速度最快的税种。

  2004年,在个人所得税一项中,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纳税额占个税税收总额的65%以上。不纳税或者应该成为政府补贴对象的中低收入阶层却成为了个税缴纳的主力,这也引起了纳税人对于起征点长久不动的质疑,调高起征点的民间呼声逐渐高涨。

  这个时候的800元概念,显然已经不是20年前的800元。而个税800元的起征线,仍然不合时宜地躺在那里,虽然并不平静。

  很多人认为,每月800元收入,在大城市已属非常微薄,难以支持最基本的日常消费支出,若再缴税,实属不合理。评论者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偏低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但却导致个税的实施愈来愈偏离财富合理分配的立法意图。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就是调节贫富差距,起征点太低,使它走向了反面———工薪阶层依然是个税缴纳的主体,富人倒有太多的办法避税。

  个税听证会

  2005年的8月,重庆力华有限责任公司打工的农村务工人员、25岁的吴志才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消息,全国人大准备调整个税起征点,在全国征集听证会陈述人,出于好奇,他把自己的资料传真到了北京。

  因直接关系到各方的切身利益,这次听证会史无前例地受到了极大关注。据统计,来自各界的报名者达5000名。

  2个月后,吴志才成为来自全国各地的不同行业、收入各异的20位听证会代表之一。

  听证会当天,吴志才穿着格子衬衣、牛仔裤、旅游鞋,并用啫哩水打了平头。他希望展示一个新型农民工的形象。为了这8分钟的发言稿,学历不高的他连续熬了一星期,用了两三千张稿子。在现场,他拿出了自己的详细账本:“我是一个农民工,每月收入1500元左右,来自重庆。我每月的生活支出情况为:房租150元、伙食费360元、通信费70元、交通费35元、衣物85元、交际费200元……”按照当时的个税起征点800元计算,他每月还需要缴纳45元的个人所得税。而这几十块钱对于农民工,就是一整袋白面。吴志才不明白为什么低收入民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他觉得2000元的起征点才比较合理。

  最初,在全国人大的草案中,个税的起征点是1500元。但各界代表的强烈呼声和一些专家的努力,这个数字最终向上调高了100元,定格为1600元。

  听证是政府推进公民社会的重要举措。纳税人在履行缴税义务的同时,也更多地关心政府如何使用公民的税收。监督政府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钱,这是他们的权利。

  也是这一年,湖南农民蒋石林以一个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湖南常宁市财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财政局超预算、超编制购买豪华轿车”。

  首次个税自行申报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有两点,除了将个税的起征点修改为1600元外,就是决定实行个税自行申报,其原文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新的个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国务院规定数额”并没有明确,所以当年并没有实行个税自行申报。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这在当时被称为“开启我国个税改革大门”之举。

  2007年1月1日,中国历史上首次“个税自行申报”开始,毕竟是新鲜事物,个税申报首日,很多地方无人报税。第一年个税自行申报的截止日期是2007年4月2日,到底有多少人依法自行申报?有没有达到预计的人数?虽然在2007年的4月和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两次新闻发布会都涉及此问题,但均无准确数字发布。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根据税务机关已经建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收入信息档案所掌握的数据,应该是170万人左右,实际申报的接近163万人。”在10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孙瑞标再次表示:“自行申报的人数,在今年4月2日结束以后还在不断扩大……应该讲每一天数字都在变化,都有人来补报……可以肯定说超过了163万。”

  有关专家指出,个税自行申报实际人数也许未达预期。除了个人心态上的原因之外,税法专家们还反思了税制和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将个人所得列为11项分类征税,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适用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非专业人员理解起来需要一个过程,这为个税自行申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刘隆亨直陈现行税制不足。

  “工薪阶层以经常性收入为主,处在税务部门的严格监控之下,逃税的可能性很小。而许多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恰恰是非经常性、不定期的,如明星的出场费和股票投资等,在税款征缴上容易出现遗漏。”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税收通则法专家稿起草小组秘书长施正文说,不公正性是分类税制的另一个重要缺陷,“本来应该调节社会分配秩序的个人所得税在分类税制下,反而可能起到逆向调节的效果,加大社会不公。”

  征收资本税的传闻

  2007年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在新版表格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这则消息由此引起市场恐慌,纷纷猜测炒股所得要缴税。当日股票狂泻,以致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出来辟谣说,申报收入和申报征税是两码事,股票转让收入目前只申报不纳税。

  实际上,关于是否征收资本税一直是个税法实施以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根据1994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转让应该按20%的税率交税。所以多年来关于何时征收资本税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个税新《条例》一方面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另一方面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体现了中国政府在缩小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努力。

  然而,很多人认为,在中国,通过各种途径逃税的人比比皆是,高薪收入者是否会自行纳税申报是个问题。此外,12万元的起点是否合理,也是质疑的焦点。年薪12万元在中国一些不发达地区看来是高薪,但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来看,只是辛辛苦苦上班的高级白领的所得。而许多跨国公司老总的工资并不是全部按工资来体现的,许多做生意的人的所得也不是那么容易查证的。这样一来,约束的可能只是规规矩矩拿工资的人。

  据统计,1996年到2004年,中国查补个人所得税收入95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查补税款10多亿元。研究者认为,每年漏掉的个税收入,恐要远远大于10亿元。

  税务总局自己也承认这样一个现实。地方的税务机关征管基础薄弱、征管手段落后、人员力量不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比比皆是。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从今年3月1日提至2000元。

  “未来两三年可能还要提高。”刘隆亨认为,这是民意所向。

  而另一方面,调查显示,97.0%的公众仍在期待调高个税起征点。个税改革之路仍然前路漫漫。

  2008年10月中旬,刘隆亨教授应密歇根大学邀请来到美国,他再次见到了中国人民的老朋友柯恩教授。自从29年前相识,他们曾有过多次交往。此番再见,时光交错,双方都已古稀之年。

  采写:本报首席记者 姜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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