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批评性报道《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被建生药业和北京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该文章侵犯名誉权,判决《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书面道歉,并赔偿五棵松中医门诊部1万元。
在今年第一期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和“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刊登了该篇报道,描述了一位脑瘤患者在五棵松中医门诊部看病的经历。文中指出,这名患者使用建生药业生产的鲜药后,不但没治好病,反而有恶化的趋势,最后得出结论“鲜药不能治疗脑瘤或其他肿瘤疾病”。
报道还指出,建生药业曾因违法发布广告被药监部门查处,“劣迹斑斑”;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则是建生药业旗下的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宣传。
报道出来后,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和五棵松中医门诊部将《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告上法庭,认为报道失实,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法庭审理后认定,《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报道,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建生药业和五棵松中医门诊部作出不恰当的负面评价,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因此,法院判处杂志社向原告道歉,并赔偿五棵松中医门诊部经济损失1万元。《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