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对食品小作坊采取集中管理模式,改变了传统的质监形象。
其实,无论是维护交通秩序,还是维护市容市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归根结底,维护的还是老百姓自己的利益。诚如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说的那样:取缔并不是最终目的。对于生活较困难、无雇工、家庭成员自己组织生产的小作坊,如果愿意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监管人员将热心帮扶,规范生产场所布置和管理,达到获取证照的卫生条件。“给出路”!这不就很好吗?既能得到被监管对象的配合,又达到了维护食品卫生安全的目的。
“给出路”说起来很简单,譬如,在银行门口、办事窗口前设立几个“10分钟免费停车位”,车站码头的路中心栏杆适当“豁”出一个缺口,人行道上的绿灯,能保证让老人顺利通过,中心市场的边边上,加设几个“走鬼”的档位,收费的广告栏,为“乱张贴”留出20%的空间等等,都能有效地化解“捣乱者”、“违规者”的对立情绪,降低执法的难度。当然了,“给出路”体现的既是执法的智慧,更彰显了执法者的是否真正执法为民。如果还顽固地把老百姓视为“鼠”,不屑于换位思考,完全不考虑对方是否能够维持简单的生存,那么,“猫捉老鼠”的游戏就会没完。
□徐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