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黎霞 通讯员 赖红英 姚侃)从今年起愿意到广东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并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后按每年6000元标准逐年退还学费,共1.4万名毕业生可享受此政策。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向媒体介绍了“上岗退费”农村教师岗位计划进展。
去年7月,广东省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志到农村学校从教5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省财政返还就读期间学费的优惠。退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大专生连续退费3年。今年4月份,省教育厅公布退费实施细则规定,民办学校任教也可以享受退费,但县城以上中小学不在退费范围内。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日通报,目前全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已报送1.7万个农村教师岗位的需求计划,揭阳、茂名、湛江几个地市需求最大,其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教师岗位1.4万个(汇总各地级市的教师需求见下表)。广大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或大学生就业在线网(www.gradjob.com.cn)查询。本月17日,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将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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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从2008年起,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上岗退费的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4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4年;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3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