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论
惠州淡水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涉险过关。在27票中,15票支持规划,9票弃权,3票作废。可以说,票决的结果虽然通过了规划,但也显示出对规划的不满和期待。如果将弃权票和作废票相加,该规划仅是以微弱多数通过。这意味着规划还无法令人满意,而规划的实施者必须以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取社会及民意的支持。规划通过只是一小步(《南方都市报》今日报道)。
在人大审议规划的过程中,透明公开的信息表明,审议者对规划的总体评价不算太高并多有质疑,认为淡水河的污染源八成来自上游深圳,惠州单方面治污是否会事倍功半。这个疑虑确实值得认真对待。整体上看,不管淡澳河污染的成因,决意行动总比无动于衷强。与其等待深圳的配合,不如先自己动起来。
不论规划的赞成者还是弃权者,恐怕都认可治污行动不能耽搁下去这个判断。可以想见,与深圳合作治污将是治理淡水河流域不可回避的内容。因此,在如此艰难通过规划的情况下,惠阳区等治污主体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行动机会,多头筹措资金,将规划落实为真正的惠民工程。
同时,对于那超过1/3的弃权票要格外重视,由此透露出的不安和忧患意识要有足够的治理效能去化解。审议者给予负面评价的,比如既然是流域治污就不能遗忘支流,既然是全市工程,就不能仅治理规划中的29平方公里范围。另外,规划中显见的仓促之处还需及时补上。从人大审议的反响看,对规划交付的时间有怨言,来不及仔细调研是短板。诸如此类的具体缺陷,不能因规划通过了就抛诸脑后。
从目前来看,淡水河流域治理的规划不甚全面,在通过了规划许可后,它的资金筹备、联动治污等将有合法的理由纳入政府日程。恰恰在这一方面,惠州人大保留了慎重的权力,对规划进行了约束,规定“每年年底都要审议规划执行情况”。规划只是一个开端,它的执行效果直接决定规划是否合乎民心、是否合乎惠州实际,甚至是否值得继续。
因而,无论在什么时候,规划的经办者都不要忘记那多达1/3的弃权票。并能以此作为激励努力工作的动力,不辜负人大和民众的托付。
规划通过后,一项涉及广大民生的工程就此进入实操阶段。在多达数十亿元投资、且并无充足预算保证的情况下,人大给予项目规划以政策,允许用盘整治污土地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以及许可BOT、TOT等途径引进社会资金,将牵涉到土地资源的售卖等多种形式。希望人大保持高度警惕,对项目运行的过程施加严格的监督,确保规划始终在合法的范围内展开,杜绝一切可能的腐败。
人大着眼于惠州环境的未来,以极大的耐心通过这个事实上不够完美的治污规划,还应以极大的责任心督察规划的展开与完善,使得它谦卑地向人大代表的全体民众负责。从通过规划时起,这一督察职责即已开始。□宁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