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海林 通讯员 肖琦)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惠州企业,今后惠州市政府将给予100万元的重奖。记者昨日从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惠州市名牌名优国家免检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正式出台,大幅提高对名牌名优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奖励幅度,同时增加对产品获评为“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进行奖励。
国家免检产品一次奖15万
据悉,该《办法》已在惠州十届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对比旧的奖励办法,新办法对“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由3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对“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奖励由10万元增加到15万元,对“惠州名优产品”、“惠州市知名商标”的奖励由3万元增加到5万元,并首次对产品获评为“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办法》规定,对上述新获评名牌名优、国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注册企业,将以惠州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经费来源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对雷士等三企业将各奖100万
记者昨日从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TCL集团以及惠州兆婷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办法》出台后将可首次获得100万元奖金。
记者随后电话联络上雷士照明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公司刚刚知道这个消息,目前奖金还没到位,“政府出台这种奖励措施,将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争创名牌”。
全市已有11个中国名牌产品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目前,在有效期内惠州共有11个“中国名牌产品”、3件“中国驰名商标”、30个“国家免检产品”、31个“广东省名牌产品”、55件“广东省著名商标”、72个“惠州名优产品”、107件“惠州市知名商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国强认为,实施名牌名优国家免检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励办法,是推动惠州名牌带动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奖励方式
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办法》规定,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时获评各级名牌名优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的,无论数量多少,只按最高级别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企业某种产品(商标)已获评荣誉称号并进行了奖励,在以后年度有不同的产品(商标)获评荣誉称号,应再次奖励;已获评低级别称号并已给予奖励的产品生产企业和商标注册企业,在以后年度同一产品(商标)再获评同类高级别称号的,应再次奖励。
对已获评高级别称号并已奖励的产品生产企业和商标注册企业,在以后年度同一产品(商标)获评同类低级别称号将不再奖励;获评不同类各级别称号的应再次奖励;对复评的名牌名优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不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