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在《十面埋伏》里饰演一名唐朝盲妓,那当然只是虚构的特殊角色。但现代以前的岭南地区,倒确曾存在过盲妓群体。
蒋建国的《青楼旧影———旧广州的妓院与妓女》就专门有篇《瞽妓悲情》,引用了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陈坤《岭南杂事诗钞》两种文献。其中胡著云:“广东有所谓瞽姬者,由营是业之龟鸨,选购秀丽婀娜之女,教之以歌舞,训之以应酬,迨至十四五岁时,龟鸨即施毒手,毁其双目,另装假眼,戴墨色眼镜以掩饰之。于是出而应客之征,卖唱为业,既不辨客之老少妍媸,亦不致有卷逃之虞,惟龟鸨之命是从,亦云惨矣!”
有关盲妓的史料,今人所编《近代中国娼妓史料》也有两则。《旧社会梧州“盲妹”的苦难》一文为盲妓口述史料,尤为难得,里面概述:“在清末民初时候……喜欢玩弄奴役‘盲妹’的嗜好,在当时官僚、富商、豪绅中,成了一种风气,因而当时有些鸨母为了讨好他们,以便捞钱,便将买到的光眼女童,残酷地把双眼弄瞎,光眼的人便变成‘盲妹’,以便为他们作一辈子的奴役。”《烟花血泪话陈塘》则提及龟鸨惩罚盲妓有所谓“打猫不打妓”的手段,即“乘盲妓不知不防之机,突将小狸奴放进盲妓的裤内,紧束她的裤脚后,猫儿捱揍,乱蹦乱爪,使盲妓有裂肤之痛,由于手已反缚,口已塞布,盲妓只能蹲下以抑制小猫爪跳,只能‘呵呵’号哭,上流泪,下流尿,惨莫可言。”尤可见盲妓生涯的惨状。
偶得近人卧云居士极为冷僻的《卧云楼笔记续刊》,其卷四《客窗闲话》亦有云:“港粤多盲女,始求其故而不得,或曰:‘有使之盲者。’余不之信。近阅《榆楼丛纪》谓:广州唱歌盲女,名曰盲妹,粤俗嬖之,有挥千金不惜者。故昔则揉之使盲,今则药之使盲,其惨无人理一也。始恍然于港粤多盲女之故。……(清沈朝初有《忆江南》词云:‘苏州好,盲女拨瑟巴。纵少秋波横翠黛,也多春色照红霞。一样鬓堆鸦。’是苏州亦有此俗。)”幸好苏州也有此风,稍可分担一点广东人的耻辱。
此外,郭沫若在《蜥蜴的残梦———〈十批判书〉改版书后》里也说:“……民字是盲的初文,象目中着刺,是据周代的金文来说的。其用为人民之民,可能就是古时候的生产奴隶曾经被盲其一目。盲目为奴的残忍行为一直到最近都还有,请联想一下广东所有的‘盲妹’吧。”由此可见吾粤盲妓风俗之名闻遐迩。又,朱自清散文《温州的踪迹·绿》写梅雨潭的绿,形容道:“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这里所说的盲妹,想必也是广东盲妓了。
按:川端康成小说《睡美人》写到一种特异的色情服务:让少女服药裸睡,任由性无能的老年人狎玩,“……由于姑娘不会醒来,也不会让老人产生衰老的自卑感,所以才能够面对这个姑娘自由地去做无限的遐想和追忆吧。宁愿付出比醒着的女人更多的价钱也在所不惜,原因就在此吧?”推测广东盲妓之受欢迎,也因为她们跟日本的睡美人一样,“不会让老人产生衰老的自卑感”吧。那么,这就是盲妓风气的心理起源?只是,让她们终身目盲,比之睡美人一夜不醒,实在要残酷得太多。
正因为先有这种玩弄盲妓的变态心理,才会形成培育盲妓的恶性风俗。既有不惜千金以求者,则利之所在,就有不惜伤天害理、专以培养盲妓为业者。这可以说是岭南文明史上最不名誉的一页。
更不名誉的是,盲妓式的风气至今未绝,也不限于岭南一地。如今街头乞讨的少儿多有残废者,据说就多是被有意致残,那不是另一种盲妓吗?呜呼,“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顾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