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间
杨二专栏
在之前的一篇名为《向前一小步》的文章里,我曾经表达过我对佛山重新获得的好感,当时,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的服务态度以及办事效率,让我折服,比我现在生活的城市———桂林要好很多。但是,前两天当我再次回到佛山,目睹了朋友换新驾驶证的经历后,我觉得我当时的结论还是下得草率了点,我很可能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毕竟,一个供电局和一个自来水公司,不能代表整个佛山的形象。
如果用流水账的叙述方式,事情的经过可以描述成这样:我陪朋友去换新驾驶证。下午三点十五分,朋友把车停在路边后,让我坐在驾驶席上等他——如果有警察抄牌,我就把车开走,省点停车费的意思。三点三十分,朋友假扮交警,用手指着我,恶狠狠地说谁叫你把车停这的,我唯唯诺诺,边递上根烟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等朋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朋友点上烟后说,基本搞掂,等着轮筹,也就是很多人排队,等叫号的意思。四点整,朋友又扮交警,说你怎么还在这当我没到啊,气急败坏的样子。初时我还觉得朋友的演技真好,要是旁人肯定看不出他是假扮的,但随后我就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填了一大堆的表,排了半小时的队,轮到他时,里面一句“暂住证呢”的话,就让他这个下午的努力泡汤了。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朋友是广州户口,但从小就在佛山生活,他的驾驶证是在佛山考的。考驾驶证的时候,考方没有要求提供暂住证,但这次换新证的时候,车管所要求提供暂住证,不然不给换。在我看来,人家要暂住证好像也有点道理,因为我朋友虽然买房结婚生子都在佛山,可从明面上说,他就是一广州人。你广州人来我佛山揾食,又在我这领驾照,当然得服我管了,你要是没暂住证我怎么管?按办事员的说法,“这是规定”———虽然我们俩都不知道这是谁的规定,但政府的人这么说了,我们就该相信。
四点十分,我们打电话到车管业务咨询中心,对方教我们去城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之类的地方办暂住证。四点十五分,从114那里问到号码后,我们打电话到上述机构,说我们是广州户口,因为换新驾照,需要办暂住证,但目前我们已经不在佛山住了———这里我们说谎了,实际上我朋友在佛山是有住房的,还是一豪宅。通常情况下,我们从不说谎,只在需要的时候才说谎,这是《第22条军规》里的迈洛说的。其实我们也是好奇,想知道真要是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换到新证。不过,该机构的人士很有原则,态度和蔼但立场坚定地堵住了我们的路,也就是说,如果你真是广州户口,住又不在佛山,那你是不能办到暂住证的。这也就等于说,按照规定,我朋友的佛山驾照是不能换新的了。
不过,这点困难吓不倒我朋友,他在佛山混了这么多年,黑白两道都通,随便找个人就能把问题解决了,顶多欠个人情而已。我唯一担心的是,如果是黑白两道都不通的人,遇到这事该怎么办?
在《第22条军规》里,描述过这样的事情:疯子可以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而如果本人一旦提出申请,便证明你并未疯,因为“对自身安全表示关注,乃是头脑理性活动的结果”。以前以为那是小说中的情节而已,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可见,人家说的“艺术源于生活”,那是一点都不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