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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规定教师有疏导学生逃生的义务(何三畏)
日期:[ 2008年6月15日 ] 版次:[ TM01 ] 版名:[ 评论周刊 封面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何三畏资深媒体人

  编者按

  5·12地震发生时,正在上课的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要学生不要慌,自己却率先跑出教室。范美忠称自己是“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没有救人的义务,“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不会管”。范美忠因此被网友戏称为“范跑跑”,引发持续讨论。有人认为范跑跑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却没有任何负疚感,也有人认为范跑跑率性、不虚伪,敢于说真话。本版特刊发相关评论三篇。

  大地震过后,我看到了成都双流机场的四段监控视频,包括换票大厅、安检通道等场景。当大地开始摇晃时,旅客们拼命逃跑。而工作人员,至少是在我所看到的四段视频中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带头逃跑,他们全都很绅士地站在关键道口来回招呼、安慰和疏导旅客。在长达三分钟的摇晃中,一直是这样。

  在换票大厅,一位旅客落在最后,她逃得十分艰难———她有腿障,还拖着两个大箱子。这时,视频左侧冲出一人(跑得很快,看不太清楚,只看到他也穿着制服,可能也是一位工作人员),推着一辆小车,把这位旅客放到手推车上,飞快地奔跑。

  由此可以设想,如果当天的机场遭遇的不是一个没有造成实际破坏的地震,受到伤害的比例最大的,只能是机场工作人员。

  但是,机场工作人员占据有利资源,熟悉环境,又都是身手敏捷的年轻人,他们要跑起来,岂不青一色都在前面?同样的道理,飞机在天上一旦遇到危险,莫非机组人员就可以放弃旅客,跳伞逃生?那么泰坦尼克上最后活着出来的,也将只是船长水手,以及其他能抢到数量有限的救生圈的大力士。可是,这样一来,社会就有可能突然运转不下去。所以,文明社会的规则不允许负有职业责任的人“先跑”的规则成立。

  文明社会的“逃生伦理”,要求一个人在自己职业岗位上遇到公共危险时,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业的优势,作为逃生时压倒别人优势,同时,还应该利用这种优势组织和援助其他人。向生恶死是人的本能,要建立这种文明是很艰难的。有一个著名的反例是,室内突发大火,有人站出来“组织逃生”道:“让领导先走!”结果,被烧死的更多是弱小的孩子。

  危险时刻的特点往往是猝不及防,过程很短,必须要求有文明的机制做出应激反应似的应对。而这种应激反应必须通过训练来获得,临时开会讨论一定是来不及的。机场的员工在地震的恐慌中表现得那么镇定,一定是平时训练出来的习惯。还有船长和飞行员,以及别的某些行业,也一定会有这样的要求。

  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个社会惟独对教师没有这样的要求,更没有这样的训练。在这次地震中,像著名的范美忠先生一样,不给学生打招呼转身就跑了的,为数并不在少。当然,更多的老师是叫学生一起跑,更有叫学生先跑的。后面两种老师,事后受到学生和家长尊敬;而前一部分老师,必须承受一种道德后果———这不是社会的“道德大棒”,不涉及社会宽容不宽容。

  在我看来,这点报应还是比较恰如其分的。你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不宣而退,你“擅离职守”,临时放弃你对学生的支配权力和教育义务,而你讲台上的位置更宽敞,你本来就站着,你离门口和楼梯更近,你逃生的条件比学生优越,这都是你的职业条件,你把它变成了逃生的优势,学生则相对弱势,即便下面不是你的学生,而是跟你一样的成年人,这也是不公平的———你违背了“逃生伦理”。

  现在的情况是:一般公众对于只要自己跑时喊过一声让学生跑的老师,都表示“理解”。要求老师跑得更“绅士一点”,会被认为过分了。而对组织学生逃跑和留在最后逃跑的老师,也没有积极的评价,范美忠先生说,他们那是“一种选择”,“与道德无关”,人们似乎也是默认的。

  我觉得,教师职业手册没有规定的义务,他们做了,你说那是恶德还是善德都可以,但一定与道德有关。对他们给予“道德冷漠”,是不公正的。但如果这个事情在道德层面说不清,不如干脆这样问:上述机场的员工是不是做错了?教师对学生的义务,是否比机场对旅客更轻?如果回答是,那就什么也不做,维持现状;如果回答不,那以后的教师职业要求得明确规定,在危险的时刻,教师有组织和疏导学生逃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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