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今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系列新法新规实施,本报开设专栏,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解答读者和参保人关于社保方面的疑问。读者可拨打87388888(请注明)或发邮件到minshengbaoliao@126.com咨询。由于咨询很多,专栏将分门别类回答读者疑问。
●刘小姐:我是1976年出生,今年32岁,女性,户口在江西,已在天河区购房,从事自由职业,想咨询:
1、无广州户口、无工作单位可否办理养老保险?
解答:不可。目前只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2、女性是否要在35岁之前办社保,过了35岁就不能办社保了呢?
解答:无此年龄限制,凡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应按规定参保。
3、如果我在从化通过购房入户的方式取得广州从化户口,像我这种自由职业无工作单位者,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去什么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呢?
解答: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具体手续请咨询从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自由职业者办理了养老保险,每年缴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解答: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杨小姐:我是个体户,社保都是自己买吗?
解答:单位缴费部分及个人缴费部分均由个体户本人全额负担。
●网友“azhouchao”:我想请问如果在单位上了50岁,却又要退休了,单位也不帮忙买保险了,而且自己的保险也没买够15年,可不可以自己补够啊?
解答:若属本省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可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外省户籍人员,若本市为其最后参保地且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同样可按上述办法申请延长缴费。
(资料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本报记者 陈捷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