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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停车区宜再作细分
停车收费新规执行10日,不少车主反映,解决供需矛盾的效果不太明显
日期:[2008年7月11日]  版次:[GA40]  版名:[广州新闻 城市]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谭亦芳 实习生 胡楠)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执行新收费标准至昨日已10天,原本为引导交通、解决停车位供需矛盾的调价初衷是否已达到?广大车主对新的收费标准又有什么意见呢?昨日记者为此做了调查。

  [路内停车场]

  ●初衷:白天收费上调

  加快停车周转

  ●效果:不明显

  ●车主:还是方便最重要

  据了解,广州市繁华地段常出现车位紧张的情况,路内停车场有时更是“一位难求”。由于路内停车费用较低,不少车主长时间占着停车位,甚至会在路边等车位。所以此次白天时段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的提高,主要是为了提高繁华地区路内停车场的车辆周转,减轻路面交通压力。

  然而,据天河南一路的路内停车场的收费监督员介绍,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感觉白天停放的车辆确实有所减少了,而晚上却相对增多了。有部分车辆的停放时间从过去每次6-7个小时缩短到3-4个小时。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十分普遍。另外也有车主表示,与价钱相比,他们更看重停车的方便性。

  ●初衷:夜间收费下调

  缓解住户停车难

  ●效果:不明显

  ●车主:宁愿多花钱买放心

  过去,广州市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不分地区、路段,实行全市“一刀切”。这样一来,住宅区周边、内街内巷或较偏远地区的收费标准相对偏高,造成居民不愿夜间将车停放在路内停车场。为了缓解住宅区周边夜间停车难的问题,现行的二、三类地区的新收费标准有所下调,接近于现行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的标准。但据了解,夜间将车停放在路内停车场暂时还没有受到多数车主的欢迎。从六运一街走路到天河南一路不过3分钟左右的时间,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后,这两个地方的停车场夜间收费均为10元/次。但据天河南一路路内停车场的收费监督员介绍,晚上很少有小区住户将车停放在那里过夜。

  [配套停车场]

  ●初衷:划分三类梯度

  引导车流分布

  ●效果:逐步显现

  ●车主:宜细分二类地区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里规定,路内停车场及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均按公共露天停车场地区划分办法,划分为三类地区。列入一类地区的路段包括:上下九步行街、北京路步行街和天河城周边地段。对于三类地区的划分,有不少车主对一类地区的划分表示满意,但也提出二类地区范围太广的问题。还有车主建议将二类地区再细分为两个地区进行收费。划分方式应该参考停车场所在路段的停车密集度,以及停车场提供的设施条件的好坏,例如地下和露天的差别,环境卫生条件等。

  ●初衷:统一收费标准

  车主明白消费

  ●效果:多数调到最高价

  ●车主:费用上升了

  商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往实行市场调节价,而7月1日起依照新的收费标准,统一改为政府指导价。本来统一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是为了方便车主明白消费,但由于这次新收费标准出台后,不少商场等娱乐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将价格直接调整成了最高限价,因而有一些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反而上调了。不过据了解,一些车主每天停车相对固定的场所,例如写字楼等,为了方便车主,基本上维持了过去的收费标准。

  ●初衷:增设最高限价

  降低车主负担

  ●效果:效果明显

  ●车主:省了不少钱

  为了减轻车主负担,现行的新停车收费标准特增设了24小时最高限价。过去被车主们反映“很贵”的五星级大酒店的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都相对下调不少。

  ■物价部门答疑

  新规出台

  车主有何“着数”?

  市物价局表示,停车收费实行新管理办法,车主应该有“着数”。

  1、设立最高限价。新管理办法明确,24小时计费都实行最高限价,避免以往经营者随意定价的问题,且新的收费标准总体价格有所下降,减少了车主开支。

  2、设定15分钟免费时段。商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往没有免费时段规定。

  3、计费时段细化。新管理办法明确,白天按时计费时段以每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车主停车时间越短越实惠。夜间停放实行按次收费,最高限价为10元/次,降低幅度较大。

  (南方日报记者 谭亦芳 实习生 胡楠 通讯员 蓝岚)

  月保提价

  停车场收费合理吗?

  市物价局表示,已于7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该停车场2008年6月份实际执行的月保收费标准,并不得高于现行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同时重申,从2008年9月1日起,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明码标价牌。

  (记者 吴旦颖 通讯员 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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