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议村
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而就在两年前,在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金融业“十一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中,对“金融中心”还是避而不谈(见昨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于是有媒体惊呼,这显示“北京走出‘重复建设’阴霾,要与上海、深圳等城市争夺金融中心地位。”这让本来就自感优势渐失的深圳人平添烦恼,毕竟,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金融业高管子女中考可加分”(此规定已废止)一事已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深圳对于金融服务业的命运线走向是多么在意。
其实,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这个“意见”对于真正处身于金融业内的人士而言,只是一则没有杀伤力的消息。
什么是金融中心?标准五花八门,借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夏业良先生的权威解释:金融中心应当是交易成本最低、交易效率最高、交易量最大的金融资本、金融机构和金融信息的集聚地。
而与此定义一一对照,我们会发现,北京既没有全国性的货币市场,也没有全国性的资本市场,北京只有全国的金融决策和监管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金融批发中心。很难想象一个连一家全国性的交易机构(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黄金交易所等)都没有的城市,可以被称之为现代化的金融中心。
所以,虽然媒体叫得热闹,但懂行的人未必会把它当回事,就像滨海新区虽然得到了外汇市场改革试点的先机,但与外贸发达的广东、浙江相比,天津并不是一个以外向型经济而著称的地区,所以天津的许多创新之举虽有政策撑腰,却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正如描写全球金融中心纽约的编年史———《资本之城》一书所告诉我们的一样:一个金融中心的出现,绝不是谁一纸命令就可完成的,而是随着商业中心的形成,随着金融市场的诞生而潜移默化出现的。
诚然,与其它相对可以肆意创新的领域不同,金融是一个高管制行业,如果没有政策的支持,那么供地方金融从业者们腾挪的空间就极为有限。但这不是说深圳就无所作为,例如,广东是中小企业群聚之地,面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固然可以期待创业板的推出,但在静待上层博弈最终结果时,为何不在现行约束条件下尝试推出类似“劣等债券”(当然可以用其它更好听的名称代替)市场?同样,深圳也可借助其单列的独特地位,争取在深实现港股直投,让那些经地下钱庄运作的短期外债浮出水面,便于央行更好地监管。
北京成为金融中心的愿景虽仍有漫长的距离,但深圳也应看到全国各地对金融服务业的重视与争夺,要保住既往优势,决不是靠税收减免、高管子女考试加分能实现的。对于深圳政府以及深圳的金融从业者而言,只有创新的技巧更高、对中央政府的游说能力更强、新的金融产品更符合地方特色,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业与政府是利益共同体。如欲有所作为,深圳金融业必须向政府提供专业的可操作的具体建议,不能泛泛而谈,政府也应了解何为业界真正的要求,而不是提供一些无用的所谓优惠。□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