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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办居住证不易考验公共服务质量
日期:[2008年8月7日]  版次:[SA34]  版名:[深圳新闻 时评]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就日前媒体报道的有居民认为办居住证手续繁琐及相关问题,深圳市推居办有关人员表示:由于办理居住证涉及多家部门,推居办也正在就办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的工作积极协调之中,此外,若在办证过程中故意刁难的可以向各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上居住证信息网(http://203.91.45.154)投诉,市推居办工作人员将集中处理(见昨日本报A41版)。

  应该说市推居办的反应还是比较积极主动的,但是正如其相关工作人员所言“办理居住证涉及多家部门,推居办也正在就办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的工作积极协调之中”,换言之,沟通与协调环节中的诸多细节并非推居办尽一己之力就可以解决,还是需要回到现实的行政效能的系统中去解决。

  于是,我们再次回到了怪圈之中:办证不易,可能要来回跑三四次,南山区居民在填写房屋信息编码的项目上集体卡壳……其实,凡此种种都是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遭遇的场景,只不过这一次事涉居住证,公众期待颇高,加之媒体跟进得力,遂有一定反响,推居办也只得高调出面回应。

  就回应而言,当然并无任何纰漏,不过推居办对症结的真正破解有多大的作用,笔者个人实在不敢寄予太高期望。在目前的架构中,市推居办虽已由深府办(2008)33号政府公报(在“深圳政府在线”可以查阅)确认为市政府主要负责部门之一,但它只是负责“做好全市推居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等四项较为宏观的工作,其虽有协调之责,只是这一职责在多大范围内能起到督促各部门恪尽职守的作用,还要打个问号。

  颇为微妙的是,就南山区居民在填写房屋信息编码的项目上集体卡壳一事,按前述政府公告所列,本应是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以下简称“综管办”)的职责范围,照理应该由该单位出面解释,不过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还是推居办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复。由此看来,推居办的确面临工作量超大的现实,那么这种权责不分的现状是如何形成的?面对居民的质疑,直接负责“全市房屋信息普查、编码及告知工作”的综管办应该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回应。

  同样是在深府办(2008)33号政府公报上,笔者确认综管办负有“做好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的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与居住证信息系统实现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的职责,而且公报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结果如何?南山区出现了“此前租赁部门使用的是19位号码,但在居住证推行中,考虑到为房屋数量留出余地,因此进行了扩容,采用了新的25位编码”的事件,由此导致房屋信息编码集体卡壳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试问,一项本应4月底就完成的工作,而且此后又在盐田区做过试点,难道竟然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一问题吗?须知,这并不是一两个数字的错漏,而是“19位号码”和“25位编码”的差距,这其中涉及近百万的办证人口。可见除了权责不分的情况之外,单个部门内部的工作也并未做到完全堵塞漏洞。如此一来,当办理居住证的工作真正铺开时,出现某些不尽人意的情况实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笔者仅是从普通市民可见、可查的媒体消息和政府公告中就发现了上述疑惑之处,因此不得不替某些部门忧虑:如果一桩桩一件件都来面向全体市民解释清楚,相关负责人恐怕要道歉很多次吧!

  至于,推居办所言“可以向各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上居住证信息网(http://203.91.45.154)投诉,市推居办工作人员将集中处理”的意见看似不错,可是,向各相关部门投诉这一途径能够解决的问题也比较有限,这也是区委书记、区长们接访时,排队市民总是很踊跃的重要原因。至于居住证信息网,笔者也曾登录上去浏览,截至8月6日19时10分,已经有98页的投诉问题无人解答,最近一次获得解答的是7月31日的某居民投诉。所谓的“集中处理”,这周期似乎太长了。而且,既然是一个服务市民的网站,http://203.91.45.154的网址非常难记,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改进。

  从部门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再到服务于民的网站,我们发现了一些完全可以克服的缺憾,“办理居住证”这样的城市大事就是一块“试金石”:从细节做起,为市民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质量还是各职能部门需要加倍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李一年

  ◎欢迎回应电邮:Sping0755@yahoo.cn博客:http://blog.oeeee.com/南都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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