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工行网点开户,非深圳户籍者除了身份证以外,还必须提供自8月1日起刚刚开始受理申请的居住证。工行深圳支行表示此举是落实上级规定,旨在保护客户利益免受不法行为侵害。除了身份证外,开户者还需提供包括居住证、学生证等其他相关辅助身份证明。
萧锐(法学研究者):按理说,身份证应该是最能证明居民身份的证明材料了,按照200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文字表述,居民身份证本来就是“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的最有效证明。而现在的情况却是身份证证明不了身份,在一些时候甚至越来越不便利公民的活动了,工行开户需辅助证明便是一例。
曾有网友戏言,信息化时代给我们的一个副产品就是“数不清的卡和满脑袋的密码”,现在看来还需要补上一个不断自我证明“我就是我本人”的证件连环套。用居住证来印证身份证,再用其他证件来证明前面的证件,循环往复,不得消停。是的,是有“不法分子利用假的身份证明或者材料到银行开户,侵害他人权益”,但这种“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是发发牢骚然后积极配合的市民,还是平添繁琐程序的银行主体?
不仅如此,新闻透露出一个细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辅助性的证明材料,只有“非深圳户籍者”才享有这一特别保护的待遇。如若属实,则就不仅仅是一个增加繁琐程序认及便民与否的问题了,其中牵涉的还有差别待遇的问题。在身份证不足以证明身份时,区别对待的细节却足以证明一个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接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