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南方都市报系官方网站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律师困境须法律解决
日期:[ 2008年5月9日 ] 版次:[ DA48 ] 版名:[ 东莞新闻 广场 ]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说吧

  东莞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李焕荣说,东莞律师执业环境虽已有明显改善,地位也有显著提高,但依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限制,包括取证经常被拒;因律师行业被放在政法线进行选举,人数上无法和公安等抗衡导致律师人大代表少等(见昨天《广州日报》)。

  看这条新闻,我脑中一连串疑问。试问不能取证,处处碰壁的律师怎么为当事人辩护?处处为难律师的部门行为之合法性令人怀疑。懂法的律师们对这种合法性有没有质疑?诉求于法律途径了吗?考虑到司法机关与律师当地执业资格之关系,对其他部门又采取了什么措施?

  处处事事需要依法的律师,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用法律解决其执业困境。将其在取证、查询资料过程中受到刁难的部门诉诸法律,以法律来保障其执业权益。如此,一个律师的努力对执业环境的改善即便很微小,所有律师呢?完全可以想见律师执业权益朝着被尊重迈进的巨大变化。

  遗憾的是,这种巨大变化的现实前景并不明朗。却见律师群体对政治权益的诉求,希望增加人大代表名额,参政议政。显然还应有借助政治身份来解决执业困境的打算(在政治身份“通吃”的当下,应该可以理解)。尽管只有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之执业环境得到改善的可能性才大。其他不能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执业环境怎么改善?难道等当选代表时才接案子?

  所以,权益被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才应该是律师群体的迫切诉求。用法律方式来解决其遇到的非法“礼遇”,才应该是成熟的法律工作者之首选:既需要整个社会的依法环境,也需要律师对自己群体执业生命底线的认同———被尊重并得到严格执行的法律环境才是最适合他们的。□那小放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查阅更多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发表评论
  本文章最新评  查阅更多评论
  版面图 
日期:[ 2008年5月9日 ] 版次:[ DA48 ]
  本版面文章 
莞企“向下沉沦”现象须重视
工人代表被炒“鱿鱼”
台商会的提醒
脱裤何以执法
穿着裤衩抗执法
律师困境须法律解决
“史上最狠”无助事情解决
  热评新闻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报料热线 全国:4008866166 广州:020-87388888 深圳:0755-83325000
    Copyright 2008 oeeee.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粤B2-20040112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