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华鸿敏)东莞拥有大量星级酒店,其中五星级酒店总数高居全国地级市之首。不久之后,东莞市现存的200多所民办学校中,也将涌现一批和星级酒店一样的星级学校、等级学校。
记者昨天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教育部门将出台《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始公开征集意见。与公办学校督导评估不同的是,《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将在全市200多所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区别,分别评三星级民办学校、市一级学校和省一级学校,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其中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和东莞市一级学校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定;广东省一级学校由省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定,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授予相应等级学校称号。对于星级学校和等级学校的待遇,教育部门表示评上等级的学校将由市教育局给予一定的奖金,还能获得相应的牌匾和证书。
东莞市教育局方面表示,民校评上星级或等级学校后,并不代表“一劳永逸”。教育督导部门将每四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将撤销其称号,两周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另外,上等级、星级后两年内出现招生严重滑坡,在校人数比评估时减少30%以上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2个月或以上的;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审批机关批准,抽逃资金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要在学校或举办者的;教职工、学生有犯罪行为的,都将被撤销相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