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红包并非开仓济粮
东莞市政府果真发红包了,这是自上月初表示出向市民发红包的意向后,在各种期待和质疑之中,东莞政府所做出的一次兑现。
东莞政府刚刚表示出发红包的意向,聪明人就是眼尖得很,一下子看出来,“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固然是不错的,但从来不送“鱼”给百姓的政府,猛然间送一次,难道就不允许带给人几分惊喜么?同时,红包还没发出,就有人质疑所谓分配的公正问题,尤其是在东莞人与新莞人群之间,如何可能兼顾好。我并不是认为这种质疑是错误的,但政府发红包并非传统做法中的开仓济粮,对于后者可以施加类似的这种质疑,而就发红包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对民生的开创意义。应该看到,政府发红包的行为,有着与传统的开仓济粮所不可比拟的意义。后者只是官对民的一种恩泽,所谓“皇恩浩荡”是也。前者大概移植于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一种福利,红包是员工所应得的,与恩泽无关。政府向百姓发红包这一行为本身,岂不是意味着官民关系向公司与员工的关系靠近了几分么?政府的发放不再是恩泽,而是百姓所应得的。尽管我并不认为,光这一举动,就会一下子体现出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什么的,但对于缓解某种官本位意识,改变政府的衙门形象,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因此,东莞政府的这一举措,意义不在于能够发多大的红包,而在于发出了红包本身。
当然,如果东莞政府今后要定期地发红包,那么分配的公正问题就必须得到充分考虑。或者全国其他城市竟然也纷纷效仿东莞,要经常不断地发红包,到那时确实也还要考虑“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问题。但至少现在,面对着东莞政府敢于效仿港澳政府发红包这一举措本身,我们更多的是带着几分惊喜,期待着它往良性方向推进。□方非
海关群体性腐败之因
2001年初至2005年初,香港照华运输公司为了达到走私目的,向原东莞海关凤岗办事处多个重要岗位的关员派送“红包”,发展到后来甚至直接向关员按月发“工资”。涉案关员在收受贿赂之后,走私集团下属的企业通关时间仅为正常通关时间的1/6,被称为“红包工作效率”(见昨天本报)。
分析这个团体受贿案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海关一线审单、查验、风险布控权力资源稀缺,为寻租提供了空间,海关监管区的严密封闭性、海关执法监督的内部化,使小腐败、擦边球容易“做大”、“发酵”成为巨量腐败,从而形成大权谋大利、小权谋小利局面。另一方面是思想政治说教多而缺乏利益导向。东莞海关是黄埔海关的分关,其下设的凤岗办事处基础条件、配套服务相对较差,关员远离总关很难提升,工资收入与他们在广州、深圳的同行相差甚远,光靠纪律、说教能让关员安心么?事实上,那里的海关关员都必须是被强制性安排在凤岗“轮岗”的,该案出现前,也没见上级海关真心诚意去关怀过苦熬在凤岗的普通关员,这也反衬出海关思想政治说教的形式主义化。
着眼减少群体受贿案件的发生,最根本的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让政务公开常规化、常态化,规范岗位规程,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降低寻租可能性。具体到海关等特殊执法机关的监督,有关方面应当着力破解海关监管区严密封闭条件下的监督难题,将海关审单、查验、风险布控等关键敏感权力架设更多的事中事后监督环节。与此同时,要提高思想政治、队伍建设的有效性,同时要更关注利益导向,让机关内部管理更人性化。□殷玉欣